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第二組] 第三週課後心得

Hello, 大家

我是助教凌峰,很高興和大家同一組!今天針對效益論和大家探討裝設監視器的問題,雖然沒有改變大家堅持要裝監視器的想法,但我非常享受和大家討論的感覺。今天有發言的同學,你們說的非常好,希望繼續保持,而還沒說話的同學也請試著開口參與討論。

這個禮拜的課後心得請大家寫:以效益論思考會有怎麼樣的問題,並舉出台灣或是世界上的真實例子來說明效益論會出現問題的地方。長度500字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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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則留言:

  1. 這次我們討論的是功利主義,當我在看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時,我覺得功利主義有點不符合人性,而且在計算的部分,也很難做衡量,在加上書中舉出的例子,我以為我們的生活中很難有機會看到功利主義,直到在小組討論時間,助教舉出了一個例子:你們贊不贊成裝置監視器?從我自己的觀點,我是很直覺的反應覺得有必要,因為我認為監視器是社會治安和證據蒐集的利器,當時在座大部分同學也覺得監視器有其必要,但助教提出了幾點反駁監視器的必要性,像我贊成的其中一項原因是因為我覺得要防制犯罪,後來就有人提出:不能夠把每個人都假設成犯罪者,這樣才符合無罪推定原則,但後來我們也討論到證據蒐集的問題,萬一發生了事故,沒有證據怎麼辦,因此在這個時候監視器的影像可能就成為辦案利器,反駁的意見是,如果有心人士濫用這種監視影像,是不是會干擾到個人自由、隱私,甚至很可能成為控制的手段,但是這樣的說法還是無法改變我對監視器的堅持,因為我認為如果能夠防患未然,犧牲掉一些個人的隱私是沒有什麼問題的,更何況在大庭廣眾之下不做壞事或暴露個人隱私,就不需要擔心監視器會拍到甚麼畫面。在人身財產安全和個人隱私,我選擇了人身財產安全,因此對我而言,計算出的結果是安全>隱私,但也許每個人對於價值高低的選擇是不同的,因此這便會形成功利主義的盲點:價值該如何計算?當兩個可能都很重要的事物衝突時,該選擇什麼?我覺得另一個很值得一提的例子,是之前換發新身分證時,曾經有行政官員提出,要先按指紋後才能領取身分證,以做防制犯罪之用,但後來被解釋為不合法,因為這很明顯違反了個人隱私和無罪推定之原則,雖然我個人覺得有必要製作大眾的指紋庫幫助辦案,但在法官的立場,他計算出的結果是隱私比辦案重要。也許這就是功利主義會遇到的問題吧,因為真的透過「計算」可以解決效益問題嗎?至少在本次的討論當中,就產生矛盾之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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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沒有舉出新的例子,但分析的很不錯!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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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功利主義在討論上的衝突點在於,能夠被量化的事物往往流於物質,就像是愛,藝術價值,文化這些無形確實體純在地事物是無法實質衡量的。上課提到監視器的例子,主要正反兩面的衝突是人的隱私與司法程序行使上的必要,反方的表態是監視器所拍出的畫面涵蓋了太多的隱私,可能會被政府機關濫用,正方的觀點是可以防止犯罪。對於我而言,立場會較偏向於正方,因為政府機關如果濫用了人的隱私,那就必須要有另一個監督者去防患未然。因為錯事情,而否定對的事是荒謬的,就像是政府會隨意揮霍公努,那就需要有立法院監督預算與實行,而不是就不繳稅了,台灣的教育體制僵化,應該是去改變教育,而不是就不上學了。在台灣跟功利主義很有關聯的一個例子是關於藝術的問題,大家會花大把鈔票去消費商業所宣傳的產物,但卻很少去注意要真正的藝術品,因為商人就算在沒有人文素養,但起碼也懂曲高而和寡的道理,當年的天才導演侯孝賢已經過時了,每年的金曲獎最佳樂團也都還在賣一張500塊的票在LIVEHOUSE表演,大家會花大把鈔票和時間去看黃色小鴨,卻不知道當代藝術館的優秀展覽。所謂當局者迷,其實人時常都忽略了自己正經歷的事,高富帥、人生勝利組、這類的詞彙大家應該都很熟悉,就算自己不是,看到這類的人也不免深感佩服或羨慕。時常說人不分貴賤,但考上了台大卻覺得有幾分小小的優越感,功利主義其實不只是紙上談兵,他其實也概括了我們思想的一小部分,並不是一件多負面的壞事,只是必須去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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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家會花大把鈔票去消費商業所宣傳的產物,但卻很少去注意要真正的藝術品"
      市場是否有辦法對"像是愛,藝術價值,文化"這些東西定價,我在想,如果不行,政府在推行的"文創產業"是不是一開始就注定失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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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功利主義在某方面或許是行的通的,但對於一些不容易量化、大眾對其價值不一的事物,例如自由、平等、愛情、友情、親情等等,每個人對其重視程度的不同,失去它時的痛苦程度也會不同,或許剝奪少數人的某些權益,那些權益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可能不是那麼看在眼裡,但對那群少數人而言,沒有那些權益,他們可能就生不如死。而有些事物被列入功利主義的計算中,才會真正引人撻伐。一條人命值多少錢?當有些人將它列入計算時,就已經違反許多道德良知了,因為功利主義就是要去量化所有事物,而對於一些價值遠超過我們能計算,或它會牽連到更多人、事、物的東西,那它的價值又應當如何計算?
    現今已非常普遍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雖然方便,讓行車的速度更快、交通更順暢,但其實在經過每一次的收費站時,它都會順便記錄了你的行蹤,幾點幾分的時候,你的車通過了哪裡。政府靠著ETC,表面上是讓全民更方便,實際上也默默的掌握了所有人的去向,或許有了這個系統,可以提升全體福祉,掌握犯罪者的行蹤、減少人力資源的開銷等等,但我們每天的一舉一動,都將暴露於政府之下,在「方便」和人民的資訊受到政府掌握的天平兩端,哪邊比較重呢?對每個人而言或許不一樣,卻讓我們有機會好好思考,如果身處在我們所認為的開放國家裡,自由和隱私真的是我們的權益,那國家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這種作為,我們是否應只是坐視不管,然後默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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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你支持大家裝ETC嗎?如果你有車的話,你會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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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舉例像是抽菸這件事情好了
    目前台灣人的平均壽命(這邊都不計算男女比例)為79.51歲,就一般人而言,大約在70歲以後不會再從事生產活動,所以我們這邊把70歲以上的人口當作是社會成本。抽菸的人(不管是抽菸還是二手菸)比較容易死亡,這件事情大家應該都不否認。假設抽菸的人會短命五年好了,也就是平均壽命降至74.51,等於替國家節省了5年的社會成本。這邊假設一個人每個月需要花9000(也就是一天三百元),只要有一個人抽菸,就可以替國家節省54萬元,而目前台灣吸菸人口大約是360萬人,所以台灣的抽菸人口已經替國家節省了好幾千兆元。(360萬X54萬)
    除此之外,還有收稅的部分,政府以健康捐的名義包裝了收菸稅的這個事實。由原先的5元現今已經增加到20元。根據調查,民國99年,台灣一年消費了18.9億包菸,算整數大約15億好了,所以每一年台灣政府靠收菸稅,大概賺了300億元。(相對於好幾千兆小很多)
    截至目前為止,抽菸這件事情已經替台灣賺進好幾兆的錢。
    這時候可以來計算如果多一個人抽菸的話,台灣政府可以賺多少錢。
    根據調查,台灣成年人一個月平均抽19支菸,一年總共是抽了19X12/20=12,12X20=240元,再加上少活五年壽命的社會成本54萬,等於是54萬+240X幾年(看他抽幾年and抽量的多少,有些人可能抽更多,這邊取平均)
    考慮完抽菸帶來的利益,接下來就要來考慮抽菸的社會成本了,抽菸會造成醫療負擔,以及可能還不知道的原因。
    但是這所有的成本加起來有可能>360,0000X54,0000 這個龐大的數字嗎?
    不可能。
    只要繼續增加吸菸人口,政府還可以繼續增加這個數字,每多一人,政府就賺了50萬。當然隨著吸菸人口增加,有可能負擔也會漸漸提高,但目前畢竟還未達到平衡,也就類似二次函數還沒達到負值。
    以功利主義來說,政府應該鼓勵人民吸菸,這樣子對所有人都有好處,國家有錢,可以有更多建設;人口變少,房價會降低,壯年人口的負擔就會降低;人口減少,土地負擔也會降低,台灣的土地也會更健康,可以說是利遠大於弊。
    所以大家都趕快開始抽菸吧。多抽一根菸,就是多替國家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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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樣的話是不是所有縮減生命9.51年內的事情都該鼓勵去做呢?或是?直接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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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覺得功利主義很令人矛盾的地方在我們的討論中就顯現出來了:有人覺得如果可以有效的抑制、預防犯罪,或是在法庭上可以留下證據的話,架設監視器沒什麼不好;但是就是有人覺得自己的太多資訊被政府掌控、自由被受限制。當兩方的意見都是很好的論點時,功利主義的問題就來了,我們要怎麼算出利益最大化。沒有人可以確切知道另一個人感受,就算知道了這種感受,但是快樂、自由、安全這種空泛的名詞也很難被量化,根本讓人無從比較,這就是功利主義常常令人詬病的地方,也是為什麼最後淪為數人頭的多數暴力,因為這樣計算最方便。
    舉一個例子來說,我覺得十二年國教就是一個不錯的例子。對於那些家裡環境不好的小孩來說,十二年國教可以減輕家裡的負擔,放長遠來說,這個政策更為他們帶來階級流動的機會。但是反對者認為,如果把原本透過基測成績分配的政策改成社區高中的話,普遍學生都會變得缺乏積極學習的動力,而且上高中後變的龍蛇雜處,難保不會有近墨者黑的嫌疑。這就有點功利主義的問題在了,到底國家幫助哪一方對社會的助益最大?除非我們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否則這種對於未來的假設問題其實根本就沒有解答,也很難定義利益最大化是指什麼情況。到底是GDP呢?還是幸福指數?如果是這種空泛的名詞的話,又回到了上一段講的量化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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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到底國家幫助哪一方對社會的助益最大?除非我們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否則這種對於未來的假設問題其實根本就沒有解答"

      很不錯的一句話!但是這樣的話一件事情要如何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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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許惠棻
    功利主義客觀地將人類統一化,將定義的幸福以單一度量衡來計算,看似容易在各項幸福的選項中較容易做出權衡的選擇。邊沁的功利主義最高原則就是幸福最大化,達到這樣的目的即使犧牲了少數人的權益,也要追求多數的利益,如此將人類道德價值觀理性的量化來決定最大幸福,似乎是不盡人情。尤其將一切幸福與苦痛都以金錢來衡量時,似乎又更冷血,不尊重個人權益,只顧著增樂減苦的總和,個人被踐踏,若照著這樣的邏輯推演下去,功利主義是會出現不符合人性道德、違反常規的追求方式。
    就提都更的例子吧!將每戶的原建物價值轉變為金錢或樓地板面積來計算,將建築物翻新然後房屋權利的交換之後,為地主賺取以每一坪樓板面積所換來的最大金錢、利潤。這表面儼然是功利主義追求地主的最大幸福利益。看似毫無缺陷的一項計畫,卻在2012年文林苑都更案爆發後露出了馬腳。建商在王家不同意建案之後,開了多次的公聽會及審議卻沒有讓王家參與其中。在都更遊戲中,儘管是合法的地主,也逃不過多數決的魔爪,在2009年6月都更計畫訂定後,文林苑成為預售屋,半年火速全部交易完成。當預售住戶致電抗議王家後,王家逐漸背上釘子戶的汙名,最終被成為建商靠山的政府所強制拆屋。在這個充斥功利主義的都更計畫中,多數決是王道,少數只能犧牲聽從。就如文林苑案中,雖然王家不同意都更,但為了都更後所引來龐大的利益效益,必須要王家犧牲,用鉅額的利潤扣除區區一個王家的痛苦,才會是其他地主的最大利益幸福。功利主義所導致這樣的結果,是符合人性的嗎?一個家庭失去避風港的苦痛徬徨能夠以金錢來計算衡量嗎?這樣是符合正義的嗎?一筆巨大的金錢利益竟是建立在一個平凡家庭失去房屋的不幸之上。況且,在文林苑案中,現行的都更條例讓政府介入強制拆除不同意住戶,維護建商的最大利潤而不在是地主,這是正義嗎?我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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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惠棻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效益論是否一定會造成少數人受傷?彌爾會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妳又怎麼反駁他的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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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功利主義意在使全體利益最大化,然而,這樣的主張必定會導致量化利益的結果,但是,利益是可以量化並且有大家皆認同的標準嗎?在這次的討論中,我們以監視器的設置與否切入探討這個問題。我本身是支持設置監視器的,因為有了監視器我們就能達到防治犯罪以及蒐集證據之用,而助教則以侵犯隱私權為由反對監視器的設置,我認為社會安全較重要,而助教認為隱私權較重要,這就是兩種不同利益的衝突,也顯示了利益是很難以相同的標準被量化的。討論中,助教認為防制犯罪有別的手段,而且監視器真正能防範的只有「業餘」的罪犯,無法完全防治,若要防治罪犯,可以從教育下手,我認同從教育防制犯罪這個觀點,但是,教育這條路是漫長的,無法達到立即的效果,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只好先採取保衛自己的措施,也就是能立即見效的監視器,更何況如果真有一天教育見效了,整個社會的人都不會有犯罪的念頭,那也就不會有人濫用監視器,也就不會有侵犯隱私權的問題了。
    自從日本核電廠在海嘯來襲後發生問題,台灣關於反核的議題便持續燃燒,贊成的一方站在經濟發展的立場,認為核能可以帶給人們充足的電力進而降低電價,因此能帶動經濟的發展;而反核的一方則站在安全的立場,認為核能發電廠(特別是核四)本身即是一個不定時炸彈,在台灣這麼一個地震頻繁的國家中,萬一發生地震重演當時日本輻射外漏的狀況,方圓三十公里內的生物將無一倖免,更別說後續輻射污染的問題了。一邊是經濟,一邊是生命,兩方相左的利益產生了衝突。就我的立場而言,我是支持反核四的,一來核四並未真正運作,但卻為了維持內部設備而消耗人民的納稅錢,而且一個沒有運作的發電廠我們要它幹嗎?就此來看,廢除核四並不會影響電的供應自然也就不會造成電價上漲;二來核四是一個拼裝體,是以多個國家的技術輪流建成,我們無從得知他們之間是否有溝通好?技術是否有連貫而能保證核電廠之安危?其三我們首要的目標應該是要放在尋找永續替代能源以及節能減碳,而不是為了避免碳排放就不負責任的選用核能,難道核廢料汙染就比溫室效應還微不足道嗎?台灣能永續發展的能源並不少,像日照時間長的南部就很適合太陽能發電,潮汐發電與地熱發電也是可替代的選項之一,倘若再加上政令的宣導,使工廠及全體國民更進一步節省資源,電怎麼可能會不夠呢?最後,其實台灣的電價已經比許多國家便宜了,若是真的不得已漲價的話,要我用金錢換取生命的保障我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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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個分析都很有道理!不過除了核四,全球14危險核廠台灣4座全上榜,這樣一來就算要電價要漲許多,妳還是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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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很明顯地,功利主義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行得通,在商業決定下面可以得到最大化的利益。但某某在一些事件,例如在上課講的裝設監視器問題,在這個看似很必然答案在同學回答上就有很好的論點,但助教舉出一些例子,在裝設的問題上在假設我們每個人都是在犯罪,違反了原則,而且在這個上面可能被一些有權力的人在濫用,侵犯了個人私穩。大家就在矛盾之中,永遠找不到一個更好的方針。只能在兩者之間作出一個比較多人接受的結果。
    舉例來說最簡單就是有很熱門的廢除死刑和安樂死立法的問題上,廢除死刑這部分就不太多說,因為這中面矛盾太大,每個人評量不同的話會有別開生面的答案。就講一下安樂死立法,在世界上容許安樂死的國家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部份州郡。在這個問題上一直會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到底是什麼來說對不治的病人才得到最大的利益,很簡單來說不是就尊重病人的志願,他的選擇是想珍惜這幾個月的生命,還是脫離自身痛苦,結東生命。但是很多人就說,我們有什麼權力是控制一個的生死,在這個時候我們不可能知道病人是真的想結束生命,還是一念之間才做到決定,不可能之後會後悔嗎?而且如果這個法規會被濫用,也是會做成一些人自殺或其他的灰色地帶,逃避自己的負責嗎?這個痛苦我們可以測量出來嗎? 功利主義有時候不一定會帶出一個很好的結果,可是在中間的討論也是可以不斷地找到一個更好的辦法去解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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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功利主義有時候不一定會帶出一個很好的結果"
      這句話很有趣,因為效益論者就是認為他們在不同選擇下選一個最好的,所以當你說"不一定會帶出一個很好的結果"時,你的意思是甚麼呢?(這個地方就是效益論和其他理論不同的癥結),可以多說一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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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在這次上課內容中,助教用了「監視器裝設」這個例子說明了功利主義背後的理論和衝突,的確在功利主義的標準之下,很多事情很容易的就被金錢所量化,但討論時大家也有提到每個人對於同樣的事物所衡量出的價值並非相同,站在不同的立場的人自然會有不一樣的利益量化結果,就像助教覺得個人的隱私遠遠比監視器所能防治犯罪的價值來的高,但也有其他同學抱持著相反的意見,我想很多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而功利主義只不過是用來衡量利弊大小的一種手段,任何人當然都希望達到利益最大的結果,但往往結果並不是所有人的最大福祉,而只是多數人的利益獲得罷了。
    我想「苗栗大埔」事件凸顯了功利主義在政府做出決策時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政府徵收土地做為地方經濟發展的規畫園區,或許地方政府認為此舉有助於帶動地方整體經濟的發展,然而那些被迫遷離已經居住二三十年的住戶的權利在功利主義之下只能被犧牲嗎?我想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政府在做決策時有很多必須考量的點,例如:民意的支持與掌握、財團的壓力、政府形象的維持……,而從民眾走上街頭抗爭的行動可以看出有時功利主義並非是所有人所支持的,而有時利益最大化的選項也並非代表絕對的正義,況且什麼是利益最大化也沒有一定的答案,我想以後當我在做決定時,或許會使用功利主義的原則來做選擇的參考,但這絕對不是唯一判斷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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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的確是政府會注重的點,"例如:民意的支持與掌握、財團的壓力、政府形象的維持……",不過除了最大效益外,還有甚麼其他的判斷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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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所謂功利主義即是讓幸福最大化為前提下所法展出來的一套思維,即便這意味著可能犧牲部分人的權力與利益,與其相關形成的不公義,打著社會進步口號為號召,儘管其有所缺點以及矛盾,但依然常被社會大眾所接受,畢竟這是顧及大多數人的利益為前提,為利益受益者的大眾理所當然是不會拒絕的,但屬於小眾的民眾可能就得被迫接受自己的損失。
    其實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舉凡前些日子的大埔拆遷案,甚至之前與朋友討論多元成家時,有聊到婚姻其實也有可能是功利主義下的產物,本來兩個人的愛情不會或不該受一份證書、及法律上的證明而有所改變,而婚姻使得兩人變得較不易分離,使社會形成較安定的狀態,終老有人照顧、一方死亡有人可以繼續扶養下一代,經濟上資源共享減少生活開銷,有財產的繼承權可以在一方死後能繼續經營家庭。
    其實這些例子也些聽起來好像不干己事,有些卻也發生在我們生活周遭。像是很多人都知道陽明山下原本咖博館所在的地方寒假開始動工了,而所要興建的是醫學館。可能要請原諒一下我的資訊不全,以下言論可能不盡正確,因為我大部分也只是聽說,而且我也沒收到關於學校張貼與其相關的公告。可能為了陽明的學生人數最多同時也是錄取分數最高的科系,所以原本已經有了兩棟樓的醫學系似乎有需要再興建第三棟的醫學三館。當然聽說是因為某財團提供了大筆資金給陽明作興建醫學大樓之用,所以蓋醫學館也合理,不過原為咖博館的地方畢竟也是屬於陽明大學校園的一部分,冠著這個名義應該是屬於全體師生的,況且對可用校地不多的陽明來說,山下一塊地而且又鄰近平地是很重要的一塊地。相信很多不清楚狀況的學生例如我,會想說既然是學校的地位和不興建個體育館呢?大家都知道學校其實可以用的運動場地不多,每個月都要跟別系去競爭借用學校場地來練系隊,壓縮了例活時間,而唯一的室內運動場地規模也很小,可能還不及我高中場地(我高中北市前幾小),常被校隊占用,也不適合舉行有規模的正式比賽,影響了系隊、社團、校隊、甚至只是這些以外想純運動的普通學生的運動風氣的發展。然而這件事是有被討論過的,興建體育館或醫學館,校務會議最後通過興建醫學館,其中也包含學生代表參與,至於比較兩者後選擇蓋醫學館的理由其實我並沒看到正式的解釋,我想大部分學生可能也不知道,但大樓也開始在動工了,我們應該得知消息的權利、影響決策的權力也就這樣默默被淡忘而遺失,這是否也屬功利主義下衍生的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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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很不錯的思考,我們常常會發現,效益論往往會落為有權力的人動用權力時的說法,尤其在資訊不公布的狀況下,就算以效益論來看,我們哪知道這樣的決定到底有沒有符合"最大"效益呢?或是"最大"效益其實常常是"某一群人"的最大效益,但是卻包裝成"所有人"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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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大家寫的太好了!希望中間提到的大家可以在之後的討論繼續follow,我相信從大家真的覺得有疑惑的地方出發,聽取不同人想出來的道理,討論才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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