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要討論的市場的自由是否能代表正義的議題。這和第三章的自由至上主義的精神有些類似,因為市場自由被視為自由的一種發揮,而書中舉的例子是募兵制讓人民能選擇是否從軍、夫妻能夠選擇以金錢交換代理孕母服務的交易。這兩個例子都有其特殊之處,因為其牽涉到一些常被視為難以估價(或是無價)的因素,一是人命,二是母愛。因此這兩個例子適合被用來檢視市場自由的正當性。而回歸時事,服貿闖關,擴大市場的自由,卻將造成醫療的營利性競爭,而犧牲了金錢所無法換到的價值。像是病患對於醫師的信任,可能因來台的大陸醫師和本土病患間的糾紛、溝通不良而受到破壞。而書中代理孕母的例子,則有將女性物化的疑慮,因此市場的角色,不是一隻正義公平的手。
在募兵制和代理孕母這倆案例的發生,看似是在自由市場上的一種合理的結果,但實際上買賣雙方並不一定是處於一種平等且非受迫性的情況,雖然個人認為不平等的買賣家並不是那麼一個值得去反對的理由,畢竟只要人與人之間存在著差距,這種不平等的狀況是必定存在的,為此去完全反對交易的進行我想是有點因噎廢食的感覺,我們頂多能去做的不過是減少這種差距。真正造成爭議我想還是這兩種案例到最後牽涉的都是人命的買賣,然而我認為戰爭本身就不可能是一種增進福址的手段,故不論是募兵制或是徵兵制我都無法真心表示支持;在代理孕母時有討論到的母親的角色:養母、孕母、生理母親等這三個角色因代理孕母的出現而產生分裂,這時如何去定義母親就顯得非常困難,若無法定義母親的角色,則這項買賣是否侵害到所謂的母子之情也會變得難以釐清,但可以肯定的是市場所謂的「自由」是被某種更高而不可侵犯的道德價值所規範的。
汪庭伃對於兵制的問題,其實一直都沒有很清楚過,但是我覺得募兵制似乎是我覺得比較合乎現在社會需求的方式。不過雖然是募兵制,但是我覺得還是需要接受一些軍事訓練,以免有國安緊急狀況發生卻人力不足或人手無法完美銜接上的情況,畢竟國家安全是相當重要的,所以我覺得兵制可以用募兵但是大家都要接受訓練過,有基本的概念和技能。我認為募兵比較符合現代社會的原因是,因為現在的社會分工愈趨精細,每個人的專長也都不一樣,可能有些人就是沒有辦法適應軍中紀律的生活,或是沒有辦法跟上鍛鍊的腳步,那麼讓他在社會上其他角落貢獻己力也是很好的。至於代理孕母,我其實不是很贊成,但是對於沒有辦法生育的夫妻又會覺得好像這也是一個辦法,有點矛盾。我覺得女性在懷孕的這段過程是非常神聖的,感受一個小生命在體內成長茁壯的那份心情,在孩子出生之後怎麼會捨得把他/她交到別雙手上?我覺得這對懷胎的婦女來說是很殘忍的一件事。
從公民權的觀點來看,權利與義務必須相符的,不能單向要求權利而不盡義務。不過,從人權的角度來看,個人應該有自由(的權利)決定自己與國家的定位、以及如何保衛家園;特別是兵役是一種特別的報效國家方式,不僅牽涉到自己寶貴的生命,在必要的時候,也要剝奪敵人的生命,不管是宗教、還是人道上的理由,應該讓人民選擇非戰鬥役的權利。將服務國家 (national service) 的概念擴大解釋為包括軍事、以及非軍事的服役,包括社會役、以及外交役,醫療役、農耕役,而代理孕母和親生母親會產生孩子親權歸屬的問題,我們應該尊重女性的懷孕自主權。
這一章主要也是以自由至上主義和功利主義來討論的,其中提到的議題是募兵制和代理孕母。其實募兵制和自由市場制度差不多,不同的是交易對象換成了政府和人民,但這本意和花錢請槍手代替服役是相距不遠的,只不過因為募兵制消除了這其中隱藏的階級歧視,才受到大多數民眾的贊成。我認為代理孕母是一個為傳統價值觀帶來衝擊的議題,也是因為如此才造成現今並沒有太多國家同意開放這個政策。當市場要介入這些具有爭議性的政策時往往都會讓人去思考這背後的公平及正義性,因為市場常常會錯估某些事物的價值,其中人命就是市場中最難以估算的,這也是募兵制和代理孕母都有涉及到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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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好奇為何募兵制在台灣似乎是行不通?(至少目前看來是如此),是我們的國民數太少嗎?還是大家覺得沒有必要去當兵嗎?又或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為誰而戰、保護什麼嗎?當不當兵,我個人認為應該要採用是出於自己意願的募兵制,不然也只是多了許多冗兵消耗國家資源。在整個市場裡面,人們也可以自由的選擇要從事何種商業行為,但是請人當代理孕母、甚至是花錢請人去殺人滅口等攸關人命議題的行為,應該是需要被限制的。只是我另外又想到一個問題,既然有人認為人命不可以被當成商品販售,那麼其他那些和人類說不同語言的動物、植物啊,他們有獲得正義嗎?(看金法尤物尤感而發)
我們這周閱讀的是有關募兵制和代理孕母的議題,而這兩個議題讓我深思:我們在自由市場所做出的選擇到底有多自由?以募兵制為例,募兵制就自由至上主義和功利主義而言是相對合理的,但是在有貧富差距的社會中實行募兵制,仍可能造成決策者輕易決定打仗,而付出生命代價的反而是少數弱勢族群(不過相較於徵兵制等,仍較尊重人民意願,也一定程度的消除階級歧視)。而代理孕母的問題,更凸顯了某些事物是不是不應該由市場決定價格,就像書中舉的例子,要輕易為懷胎9個月的生母的情感訂價,實在不近情理。簡言之,我們在市場所做出的選擇,往往被許多因素限制,我們也必須思考是否某些事物是不是不應該只因經濟利益就被忽略。
我想從另一面向去探討募兵制與代理孕母的問題─在傳統觀念中,男兒保家衛國、女子養子持家是根深柢固的觀念,我在此借用市場機制的概念:由於這兩種觀念的產生,社會有了兩種商品需求:當兵、生小孩。很不幸的是,我們都需要這兩種商品而且也有辦法獨立生產,但我們情感上都不想獨立生產這兩種商品,大概是因為成品太高的關係(當兵很累、生孩子很痛)。募兵制與代理孕母的概念便是一群人用比較能接受的價格的價格去雇用一些人生產、販賣商品,但另一件不幸的是事情是這些商品提供者有很大的一部份是因為別無選擇。我個人情感上也不想當兵,但我並不認為用錢雇用槍手上戰場是一件符合正義的事。
這星期要討論的市場的自由是否能代表正義的議題。這和第三章的自由至上主義的精神有些類似,因為市場自由被視為自由的一種發揮,而書中舉的例子是募兵制讓人民能選擇是否從軍、夫妻能夠選擇以金錢交換代理孕母服務的交易。這兩個例子都有其特殊之處,因為其牽涉到一些常被視為難以估價(或是無價)的因素,一是人命,二是母愛。因此這兩個例子適合被用來檢視市場自由的正當性。而回歸時事,服貿闖關,擴大市場的自由,卻將造成醫療的營利性競爭,而犧牲了金錢所無法換到的價值。像是病患對於醫師的信任,可能因來台的大陸醫師和本土病患間的糾紛、溝通不良而受到破壞。而書中代理孕母的例子,則有將女性物化的疑慮,因此市場的角色,不是一隻正義公平的手。
回覆刪除在募兵制和代理孕母這倆案例的發生,看似是在自由市場上的一種合理的結果,但實際上買賣雙方並不一定是處於一種平等且非受迫性的情況,雖然個人認為不平等的買賣家並不是那麼一個值得去反對的理由,畢竟只要人與人之間存在著差距,這種不平等的狀況是必定存在的,為此去完全反對交易的進行我想是有點因噎廢食的感覺,我們頂多能去做的不過是減少這種差距。真正造成爭議我想還是這兩種案例到最後牽涉的都是人命的買賣,然而我認為戰爭本身就不可能是一種增進福址的手段,故不論是募兵制或是徵兵制我都無法真心表示支持;在代理孕母時有討論到的母親的角色:養母、孕母、生理母親等這三個角色因代理孕母的出現而產生分裂,這時如何去定義母親就顯得非常困難,若無法定義母親的角色,則這項買賣是否侵害到所謂的母子之情也會變得難以釐清,但可以肯定的是市場所謂的「自由」是被某種更高而不可侵犯的道德價值所規範的。
回覆刪除汪庭伃
回覆刪除對於兵制的問題,其實一直都沒有很清楚過,但是我覺得募兵制似乎是我覺得比較合乎現在社會需求的方式。不過雖然是募兵制,但是我覺得還是需要接受一些軍事訓練,以免有國安緊急狀況發生卻人力不足或人手無法完美銜接上的情況,畢竟國家安全是相當重要的,所以我覺得兵制可以用募兵但是大家都要接受訓練過,有基本的概念和技能。我認為募兵比較符合現代社會的原因是,因為現在的社會分工愈趨精細,每個人的專長也都不一樣,可能有些人就是沒有辦法適應軍中紀律的生活,或是沒有辦法跟上鍛鍊的腳步,那麼讓他在社會上其他角落貢獻己力也是很好的。至於代理孕母,我其實不是很贊成,但是對於沒有辦法生育的夫妻又會覺得好像這也是一個辦法,有點矛盾。我覺得女性在懷孕的這段過程是非常神聖的,感受一個小生命在體內成長茁壯的那份心情,在孩子出生之後怎麼會捨得把他/她交到別雙手上?我覺得這對懷胎的婦女來說是很殘忍的一件事。
從公民權的觀點來看,權利與義務必須相符的,不能單向要求權利而不盡義務。不過,從人權的角度來看,個人應該有自由(的權利)決定自己與國家的定位、以及如何保衛家園;特別是兵役是一種特別的報效國家方式,不僅牽涉到自己寶貴的生命,在必要的時候,也要剝奪敵人的生命,不管是宗教、還是人道上的理由,應該讓人民選擇非戰鬥役的權利。將服務國家 (national service) 的概念擴大解釋為包括軍事、以及非軍事的服役,包括社會役、以及外交役,醫療役、農耕役,而代理孕母和親生母親會產生孩子親權歸屬的問題,我們應該尊重女性的懷孕自主權。
回覆刪除這一章主要也是以自由至上主義和功利主義來討論的,其中提到的議題是募兵制和代理孕母。其實募兵制和自由市場制度差不多,不同的是交易對象換成了政府和人民,但這本意和花錢請槍手代替服役是相距不遠的,只不過因為募兵制消除了這其中隱藏的階級歧視,才受到大多數民眾的贊成。
回覆刪除我認為代理孕母是一個為傳統價值觀帶來衝擊的議題,也是因為如此才造成現今並沒有太多國家同意開放這個政策。當市場要介入這些具有爭議性的政策時往往都會讓人去思考這背後的公平及正義性,因為市場常常會錯估某些事物的價值,其中人命就是市場中最難以估算的,這也是募兵制和代理孕母都有涉及到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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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其實我很好奇為何募兵制在台灣似乎是行不通?(至少目前看來是如此),是我們的國民數太少嗎?還是大家覺得沒有必要去當兵嗎?又或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為誰而戰、保護什麼嗎?當不當兵,我個人認為應該要採用是出於自己意願的募兵制,不然也只是多了許多冗兵消耗國家資源。在整個市場裡面,人們也可以自由的選擇要從事何種商業行為,但是請人當代理孕母、甚至是花錢請人去殺人滅口等攸關人命議題的行為,應該是需要被限制的。只是我另外又想到一個問題,既然有人認為人命不可以被當成商品販售,那麼其他那些和人類說不同語言的動物、植物啊,他們有獲得正義嗎?(看金法尤物尤感而發)
回覆刪除我們這周閱讀的是有關募兵制和代理孕母的議題,而這兩個議題讓我深思:我們在自由市場所做出的選擇到底有多自由?以募兵制為例,募兵制就自由至上主義和功利主義而言是相對合理的,但是在有貧富差距的社會中實行募兵制,仍可能造成決策者輕易決定打仗,而付出生命代價的反而是少數弱勢族群(不過相較於徵兵制等,仍較尊重人民意願,也一定程度的消除階級歧視)。而代理孕母的問題,更凸顯了某些事物是不是不應該由市場決定價格,就像書中舉的例子,要輕易為懷胎9個月的生母的情感訂價,實在不近情理。簡言之,我們在市場所做出的選擇,往往被許多因素限制,我們也必須思考是否某些事物是不是不應該只因經濟利益就被忽略。
回覆刪除我想從另一面向去探討募兵制與代理孕母的問題─在傳統觀念中,男兒保家衛國、女子養子持家是根深柢固的觀念,我在此借用市場機制的概念:由於這兩種觀念的產生,社會有了兩種商品需求:當兵、生小孩。很不幸的是,我們都需要這兩種商品而且也有辦法獨立生產,但我們情感上都不想獨立生產這兩種商品,大概是因為成品太高的關係(當兵很累、生孩子很痛)。募兵制與代理孕母的概念便是一群人用比較能接受的價格的價格去雇用一些人生產、販賣商品,但另一件不幸的是事情是這些商品提供者有很大的一部份是因為別無選擇。我個人情感上也不想當兵,但我並不認為用錢雇用槍手上戰場是一件符合正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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