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第四組] 第三週課後心得

請在下面張貼本週的討論課後心得,長度約500字!關於上次討論的效益主義,你有什麼看法?支持或反對?記得試著舉出些例子幫助說明!

9 則留言:

  1. 這次討論課討論的是效益主義,我們討論了效益主義直覺上的優缺點,以及有什麼例子可以證明效益主義是否適用於生活。書中就舉了一些例子,來證明效益主義的不足。其中一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福特的pinto汽車,福特作損益分析時為一個人的生命定價,並得出不應加裝安全裝置的結論。其實這例子雖然看似極端,但也顯示出一個問題:量化一切本身是有難度的,因為某些事物或價值不同人對其的衡量也不同,如果以單一標準來衡量的話,在許多事情上可能會出現多數暴力的情況,因為少數人的利益小於大多數人的利益。另一個例子是四人同船的例子,Bentham的效益主義會告訴我們,殺掉一人以救其他的人是合理的做法,因為三人活著的利益大於一人的利益,但是這樣的做法卻忽略計算了這個人的痛苦。因此,Miller的效益主義告訴我們,要尊重少數人的權益。其實,生活周遭有許多例子以效益主義討論都有必須解決的問題。蘭嶼的核廢料儲存問題一直是其中一個核能議題,當初台電面對當地居民的抗爭,的確是做出了一些補償措施,但是不可諱言的,核廢料儲存仍可能對當地居民造成危害(例如核廢料桶鏽蝕問題)。核電對於台灣經濟發展有正面作用,但為了大多數人有更好的生活,使某些人生活品質下降,我們應深思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另一個例子:最近烏克蘭的新聞佔據國際版面,看完一些報導,覺得事關族群衝突的議題相當複雜,各種團體有各種不同的聲音,而少數團體的聲音容易被主流聲音(如媒體)等蓋過。Miller曾說過以效益主義的角度來看,消滅少數人的聲音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而在現實生活中,讓大多數人能了解少數人的利益所在,有其困難度。我覺得,即使無法判斷少數人的權益是否真的應該被維護,至少應該讓大多數人知道真實情況。總而言之,我認為效益主義在判斷事物價值時容易因標準不一產生偏差。有其不足之處。而Miller理論中尊重少數人的聲音雖然令人贊同,我也認為有些基本價值不應被可替代的事物蓋過,但是現實生活中要做到這一點真的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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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經由討論課,我深深的覺得,不應該說贊不贊同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而應該問:效益主義適合哪些情境 ?不適合哪些情境?
    效益主義的中心思想,即每個人都應該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促進幸福,並避免不幸。但我們該注意的,是整個規範倫理學是否都可以根據這個簡單的公式來分析。所有的快樂與痛苦並不全都能換成同一單位來衡量,更值得注意的,是否有超乎快樂與痛苦之外的價值值得重視。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草莓冰淇淋帶給我的快樂,超過香草能給予我的,我能毫不猶豫作出選擇。但若選擇牽連到一條人命,功利主義就不適用了。再來是量化痛苦與快樂的議題,生吞十條坵蚓真的比剁掉腳趾還痛苦嗎?恐怕每個人的觀感不盡相同吧!
    就像彭輝說的:『 既然今天還有人在教utilitarianism,就表是它在某些情境下具有適用性;而且,既然今天的倫理學不只是在教utilitarianism,就表是它在某些情境下適用性有問題。』如果效益主義是不正確的理論,經過時間的選淘,不會有人再持續提倡這個想法,很顯然的,它還是有可參考之處。我們不用完全支持效益主義,因為他仍然有許多漏洞,也不必將它批評的一文不值,因為,它在你我生活上仍扮演決策的重要角色。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試圖了解哪些情境適合採取效益主義;武斷的、或籠統的說效益主義是錯的、不對的,並不是一個恰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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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星期討論的是效益主義,它和其他主義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它是以結果論高下,看哪一種選擇造就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因此,效益主義很難反駁,因為在長遠的時間中能帶給族群幸福的,常被視為正確的選擇。不過,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包含「最多數人」和「最大幸福」兩個元素,因此,如果選擇A能造就少數人的極大幸福,選擇B能造就多數人的較小快樂,那麼又該如何評判?這就是效益主義的弱點之一,也就是難以將幸福量化,尤其是評估幸福的價值觀不同時更加困難。例如,政府在公共場所放置AED,每年挽救了個位數字的生命,而AED的花費則由全民買單。雖說生命無價,不過以效益主義來說,這樣是否值得呢?還有對於未來的不確定性,也讓效益主義幫不上忙。核能問題最近吵得沸沸揚揚,一直無法有結論的原因之一,是我們無法預見未來核能、再生能源的發展。再生能源可能發展出更有效率的技術,而核能也可能有更安全的檢查設施,或是廢料的處理方式。我們也無法預見台灣的產業發展和用電,是否能夠讓非核家園、用電充足的兩大理想兼顧。而核四的風險與帶來效益的評估,又面臨不同價值觀的人意見相左的窘境。有人說,核災是承受不起的,因此風險再低都不可以讓核四運轉,但是也有人說,當核能的發電效益大於一定水準,不該為這麼低的風險而放棄它,所以,效益主義並非表面上那麼容易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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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汪庭伃

    雖然我不贊同效益主義凡事都量化然後計算的方式,因為有一些抽象的道德或是情緒感受是很難被量化的(例如:誠實),而且就如同討論課被提出來的,效益主義是結果論,但是一件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又怎麼會知道這件事情的結果。但是效益主義的優點也正是它的缺點,儘管有些東西難以被數值化,但是效益主義還是可以帶我們考慮其潛在價值,去除掉一些非客觀因素再去追求最大的效益。
    我覺得就像是以反建核四廠的議題來說,支持建造核四廠者可以說建造核四廠之後可以提供多少的電,有了這麼多電,台灣可以再多發展什麼工業,然後經濟成長會有多少的可能增幅;而反對者則可以說,核廢料的處理、核燃料萬一外洩形成的威脅和可能造成的損害,以及台灣的電需求真的有這麼高嗎等等。正反雙方都可以用效益主義說出一些道理來,然而究竟孰高孰低,需要由長遠的來判斷,並不能就眼前所見的就有了解答。效益主義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缺點,那就是不夠人性化,例如說在反核議題裡,針對核廢料的處理,如果像以前那樣丟在蘭嶼上,那麼對於那裏的人們來說公平正義在哪裡?但是丟到海裡面的話,那麼對於海洋生態來說又是一場大浩劫。我覺得效益主義可以提供我們一些比較數值、具體化的比較,但是在做出決定的時候,我們還是可以加上我們本身的人文價值觀,道德良知不可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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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討論功利主義其核心理念「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被誤用在一些不適當的地方,例如核四興建案到今一直爭議不斷,為滿足社會對電力的需求或經濟的成長,台電以此當作藉口,忽視核能所帶來的威脅,多次招開會議卻無視環工的安全平評估,犧牲少數人如當地居民便暴露在危險中,造成社會大眾的不愉快。
    反對功利主義以目標為導向的原則,忽視少數人的意見權利,量化道德良知這類抽象概念,以實際的利益為依歸,這樣會衍生道德問題。
    功利主義不考慮一個人行為的動機與手段,僅考慮一個行為的結果對最大快樂值的影響,功利主義另一個被批評的重點就是它過於簡化,因為功利主義將行為結果的最大化,視為唯一相關於決定行為對錯的指標 。效益即一個行為所帶來的、涉及相關所有人的快樂,為了衡量不同快樂間的得失,邊沁並且構思出一套「快樂主義式的苦樂計算公式」,使得這理論在道德上遭受批判。
    約漢.彌爾,他為了挽救功利主義,提出了一些改進之處,我覺得「只要不妨礙到他人,人人皆有為所欲為的自由」這句話很有道理,我也非常認同。功利主義真的不該被誤用,人類沒有了人性就會造成動盪,應改為效益主義比較適合,功利帶有負面意涵,好像目標都為利益而去爭奪,彌爾的效益想法可彌補過度現實的一面,追求事物以功效和幸福去論斷,使得行為比較符合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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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效益主義在表面上聽來冠冕堂皇,的確,追求整體幸福的最大效益聽來著實誘人,凡是身為人而存在這世界上追求的都是所謂幸福的最大值。然而就像組長在課堂上提到的,效益主義是一個以結果論的想法,然而人無法準確的預測結果,所做的只能是不斷的嘗試錯誤去尋求幸福的最大;又因為它是一個只注重結果而沒有一個奉為圭臬的原則的理論,任何對於這個理論的攻擊都可以巧妙地以未來的不確定性化解。像是彌爾在面對其他人因會對個人的權力及尊嚴造成損害而對效益主義做出批評時,他以長遠的大眾利益來看,他認為保障個人的人權是有助於整體社會向上提升的,並認為個人應具有個人獨特的性格與主體性,故應給予保障。很明顯的,他已無法預見的長遠利益作為立論本身就已經違反了科學上的一個重要原則,可否證性。在此種狀況下,無論效益主義面對何種批評,都可以以長遠利益的角度作為開脫,而無法任何形式的觀察去證明他的真偽(除非你擁有時光機之類的),故此類毫無破綻的理論是難以發展的;再者,尊重個人主體性很明顯也已超出了效益主義所能涵蓋的範疇,個人主體性的追求應是個人的遠大目標,但卻無法證明說此種行為能造就群體的最大幸福,而只能說這是個人美德的展現。若說到台灣效益主義的實現的話,我認為國內健保給付的免費國民健檢算是一個不錯的體現。當我們假設這些健檢項目都沒有任何的健保給付時,高額的健檢費用必定使人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國民真的生病時自己沒有發覺,也沒有去做健檢時,小病拖成大病才發覺大事不妙,之後反而造成更多醫療資源的消耗,於是健保寧願給付國民讓我們定期做檢驗去預防,也不願讓重病患增加造成更多醫療資源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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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本次討論刻有提到核廢料置放於蘭嶼的問題,說到蘭嶼,剛好我的室友在今年寒假有前往蘭嶼做一些訪問並做了一份報告(助教你應該知道是誰)。我看完這份報告的第一個念頭是:「蘭嶼人在過去原本生活好好的,似乎是到最近才出現了許多令人頭疼問題。」
    從最為人所知的核廢料問題、到攸關經濟發展的觀光事業、甚至推演的更早之前的蘭嶼監獄等我們生活在台灣本島都市中很少會遇到的問題,蘭嶼人都經歷過了。其實不光是蘭嶼,我覺得離島都受害於效益主義。從國民黨遷台後,許多關重刑犯的監獄就被設置在離島,為何會如此呢?因為每個人都有「不要蓋在我家附近」的鄰避效應的想法,蓋哪裡那裏就會產生抗爭,最後政府束手無策,只能無視最小的反抗聲,犧牲少數族群的權益。另外就是離島的觀光發展,大多數認為人潮就是錢潮,所以要大力開發、擴建機場。但誰要去承擔天然美景被破壞、傳統文化消失的風險呢?生活在台灣本島的我們,總是會認為只要有交通建設、更多的公共設施,就可以吸引更多的觀光客,進而促進經濟發展。然而,據我室友的報告,當地人並不是很贊成島上的大規模開發。這告訴我們什麼呢?沒有一個政策是可以對大家都好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要有好的結果是要付出代價的。
    我反對效益主義,感覺起來就是一種多數決暴力(或說是權力的暴力)。將心比心,沒有人想成為被犧牲的那一群人,萬一哪天被中國統一了,台灣人不就成了效益主義的受害者,完全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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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關於效益主義,個人認為是可以參考的方法,但不能奉為至高無上的信條。由於這是一個重視結果而忽略過程的行事準則,單純以成敗論優劣,而過程可能造成的外部成本卻沒有事先考慮,因此需要其他不同面向的觀念來補強,以免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我想有一個例子可以用來來佐證我對效益主義的看法:約2005年左右,在台灣申領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的政策引起相當大的爭議,最後還聲請釋憲求解。這個政策的優點是可以加速警方辦案速度、避免受刑人找人冒名頂替。若以單純以效益主義來考量,這個政策當然很好,警方能早日逮捕犯罪者、公平正義也能獲得伸張,所以該政策應當早日施行上路,以確保大多數民眾的生命財產權。
    現在我們以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在聲請釋憲期間,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此法規(戶籍法第八條)暫停執行,顯見這個法規一旦執行,若造成危害將不可回復(諸如個資的外洩等等)。這絕對是奉行效益主義者所忽略的重點:一件事不能只看最後結果,而應將過程的外部成本一併考慮。
    最後大法官判定戶籍法第八條違憲,原因很多,略舉一二以加強我的觀點:第一,按捺指紋與領取身分證不可作不當連結,也就是說按捺指紋當然可以造成好的結果,但以能否領取身分證作為「脅迫」民眾按捺指紋的手段並不正當;第二,應另立新法並加強對民眾指紋資料庫的保護,也就是說必須先能減低個資外洩所造成的危害,才能去作全民按捺指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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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效益主義偏向於結果論,是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主要行為準則,不過這主張卻常常遭受許多抨擊。有人會認為結果論過於現實,容易忽略少數人的一些基本人權,或者在分析利益多寡時難以找到一個計算的度量衡。然而,現在的社會制度大多都以效益主義為主,「少數服從多數」是從小就根深蒂固的觀念,因此少數者自然而然就摸摸鼻子認了,很少去爭取自身的利益。雖然說效益主義是最方便的決策方式,但也不能就此犧牲了少數人的權益。就以核廢料是否該丟在蘭嶼為例,電是全民一起享用的,但享用後的廢物卻要少數人去承擔,這對蘭嶼的居民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他們屬於弱勢,人數一定敵不過其他多數人,而效益主義即以此結果為主,不管這決策是否對蘭嶼居民造成傷害,只要整體社會得到最大幸福,該行為便符合正義。
    然而,現今的民主制度總是以效益主義為基礎,若要將人人的論點都考慮近去的話是非常傷神耗時的,也因如此效益主義才被大多國家的統治階級或公司的管理階級所接受,就算他們挨罵,但至少他們討好了大多數的人,他們的地位還是能被保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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