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第一組]第六週課前心得

第六週的社會正義與民主課程,將會討論<<正義>>第五章的康德主義,請同學預先自習該課內容,並於3/26晚上12點前完成200字的課前心得。

12 則留言:

  1. 對康德來說,有些我們所認為的自由並非自由、道德並非道德,自由必須在不被他人影響與左右的情形下的完全自主行為,才算自由;而道德必須在完全非關結果論斷與功利思想的義務行為,才是道德。他認為一切事物的結果無法決定我們應該做什麼,原則就是原則,做那些對的事就應盡的本分,才符合正義,重要的是事務的本身價值。但我認為這樣的思想有時過於完美不實際,縱使我們知道有些價值是對的、是應遵守的,但諸如善意的謊言呢?真的錯了嗎?我不認為。這個世界養成了我們以結果來斷定做事準則的習慣,也許這樣在很多時候動機是錯誤的、不好的,但對於很多人來說就真的只有結果能規範他們的行為,縱使康德認為那是錯誤的、他定義的標準是更加理想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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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讀完了整章我還是有很多地方不太理解,很多解釋看起來跟本鬼打牆,不過我想康德對於人是一種理性動物、並不能把人當成物來看這點還蠻有道理的。以兩性來講好了,說真的,不管男、女都常常有被「物化」的情形不是嘛?就像很多人不就認為,某些廣告常常請身材姣好的女生來拍(穿著清涼)就是物化女性(反之男性也是),這些廣告商就是看準了有些人會因此而來購買這樣商品,因此都在廣告中要求他們如此穿著(或拍攝),這不就是不尊重別人、把人視為物了嗎?當然這些人也會反駁說他們是自願的,我想(讀完這篇我所能理解的意思)康德應該會說這些人連自己也把自己視為物而非人吧?(就像自殺和他殺的概念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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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對於康德的自由論,已經是我所找到的理論中,更為好的理論了。康德的想法很精闢,什麼是自由?依照我們所想要的事情去做,是自由嗎?康德在此做了更深入的探討,依照我們的慾望去選擇的想法,並不是自由,那是你在被欲望控制之下所做出的選擇,那怎麼會是自由?讀到這裡,我很驚訝康德怎麼可以想到這麼深!但康德以理性動物來與慈悲心做對抗時,我就不認同,一個在療養院的母親,聽到兒子死亡的消息,她控制得住嗎?理性動物會說,可是慈悲心不允許,誰才對?以我而言,慈悲心!慈悲才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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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看了老半天,我不太懂康德的主張,但是我對康德對於性的主張有一點意見。康德是反對一夜情的,並且認為婚姻關係可以將性行為昇華到超越肉體層次,而且與人性尊嚴有所連結。這樣的主張我認為與康德本身所處的時代和他自身所擁有的信仰有關,因為這樣的規範其實有點像是傳統的基督教(或天主教)思想。一部份而言,宗教信仰形塑了西方世界對於婚姻和性的價值觀,因此我想要提出一個疑問,當康德主張「自律」與「他律」的不同時,宗教信仰究竟應該歸因在何方?因為宗教而生的對於善的信念究竟應該說是義務,還是說那是一種追求討好神的感受的私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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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很有趣的論點,認為自由必須要在無任何影響下才能成立,但在這裡我所想到的是,如果在欲望下所做出的選擇不能算是自由的話,那麼在疾病甚至環境的影響下所做出的選擇又能叫自由嗎?躁鬱症發作時的大肆購物究竟是否算是自由買賣?人格分裂中其中一個人格犯罪算是個人選擇犯罪嗎?那麼戰爭中殺害敵方士兵是自願嗎?貧民窟裡的人有選擇嗎?氣候難民想要離開家園嗎?...純化的自由似乎彰顯了人本身的價值,只是這份自由,是不是也受到「現實」本身的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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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覺得這次講的康德主義提出了很多名詞,感覺理解起來有點費神。但就我目前的解讀,感覺康德的道德觀似乎把人的情感因素給抽離了--認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受任何內外因素影響。我不知這麼解釋康德主義是否正確,畢竟這樣的說法讓我以往認識的能帶給社會美好及溫暖的所謂「道德」瞬間變得冰冷許多。會這麼說是因為人不是全然僅以理性思考的,當一切善行的認定皆須屏除喜怒哀樂及好惡等情感,它的確會是純然崇高的道德但同時也會難以實現。行善若要達到連「為了看到他人快樂」、「獲得自我成就感」都沒有的話,大部分時候都得要不停累積使之成為一種習慣甚或反射動作。我不反對康德主義式的勸善,但這樣就要說誰誰誰不算道德的話好像有點過於嚴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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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必須說在眾多的道德標準理論中我最贊同康德的自由論,因為他符合了我們大眾的想法,他找出了我們直覺背後的答案:我們並不會因增進社會福祉感到道德上達成,更不會永遠認同自由式可以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無線上綱(至少上述兩點都出現令人難以置信卻符合理論的極端例子)。 道德哲學應該更貼近我們的生活思考。而且在康德式的道德指出了我們身為人的目的,並強調所謂的道德並非是為達成另ㄧ件事的他律,在此點出了我身為人不僅該有尊嚴更提醒我們甚麼昰真正的自由,而這個自由幾乎否定了之前理論所提的自由,但同時卻不會出現較奇異的例子(活著是義務)。我們在此能從目的的角度很精準且符合直覺的判斷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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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覺得康德的自由論是建立在大家受過高等教育,有一定的道德良知跟公民素養的條件下,在現今的社會中顯得十分不切實際,但是目前我最喜歡的也是康德的自由論,因為它很簡單,直接由一個直覺道德判斷,比起之前用一堆理論,把人物化、商品化然後再討論社會應該抱持甚麼心態,康德的自由論感覺比較符合人性,其實無止境的競爭、算計並不會讓我們更自由、更幸福,因此像是之前的理論,要算出最大利益、要把所有東西都交給市場,這些讓我覺得有損人類的道德和尊嚴,讓大家變得好像以為符合市場就是符合道德,但其實社會不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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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康德似乎為前面我們討論的主義提出了很多滿完善的解釋,很難用推到極限的方式去打破他或是遇到兩難的狀況,其實原因就在他把做一件事情的動機單獨拉出來,去討論動機的對與錯,又對於對錯定出一個很明確的標準,一開始沒辦法用康德的標準去想事情,對我來說沒有那麼直觀因為我沒辦法把真正的動機分離出來,但透過他的舉例更能夠用他的邏輯去推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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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在這章中介紹了kant對於道德、自由、理性的理論,藉由對道德、自由嚴格的定義,kant架構出了一個頗為複雜卻也頗為獨特的理論。kant提出了許多不同於我們一般認知的自由與理性的定律。kant認為只有在完全自律而不受自然慾望驅動下,我們才是真正的自由。而自律的責任則是身為理性動物的人類所共有的價值,不受個人背景的不同而轉移。而以責任作為動機的行為才是唯一具有道德的行為。kant對於我們之前討論過的問題提出了頗能令人接受的回應。梭說如此,我認為kant的理論仍有令我有所疑問的地方,譬如說kant認為理性是人所共通的價值,不因個體的背景而轉變。我認為這個部分是頗有些疑慮的,人若不經由社會化,應當無法產生出社會所共同接受的理性,如同由動物養大的小孩對於社會適應困難的例子,在人的理性培養階段,社會與文化無庸置疑的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腳色,若要將個體的不同性將之抽離,我認為是需經過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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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是不太能理解康德口中的自由是指拔除了動物性的慾望,符合純道德的才是自由這種定義。但我不知道戀愛、結婚、生小孩這件事對他是怎麼看的。我不知道該怎樣才能把這三件事從真正的自由與我們以為的自由分開。與另外一半相知相戀,結婚繁衍-這其中"愛情"、"性慾"絕對佔了很大一部分才會驅使我們做這種事,我愛一個人並不是因為道德告訴我要愛她,而僅僅只是我愛她而已。
    人是動物,那麼動物性自然是屬於人的一部分,將之完全剝離我很難理解,自由應該是人類動物性與道德性的子集合,而非否定一部分來成就另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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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康德生於科學革命後的理性啟蒙時期,相當推崇人類的理性,並將其視為道德判斷的依據.我覺得他讓我們所謂的道德直覺,也就是第一章所說的"義憤"這件事,得以被賦予一個穩固的基礎,也就是從理性出發,不被欲望綁架而造成所謂的"他律".這相當符合我們從小到大的道德教育過程,我也很贊成他的動機論,雖然可能好的動機不一定會有好的結果,有的時候不顧後果會有點不切實際,但如果是要以一件事情本質的對錯與正義與否來判斷,我仍認為動機比結果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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