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第一組〕14週課前心得

本週課前閱讀範圍為《正義》Ch. 8 亞里斯多德的理論,請閱讀後撰寫200字心得!

11 則留言:

  1. 亞里斯多德的適才適性本質是一種相當崇高的理想,他提倡的應該就是我們所有人都夢寐以求的──將自己的興趣當作工作,讓每個人能夠在自己喜歡的位置上發揮自己最大的天分。姑且假設亞里斯多德的理論已經被修正為兩性平等,而且屏除了天生就被強迫作為奴隸的問題,讓這個理論之中加入一點自由主義的影子,也就是我們有全然能夠自己決定自己人生的自由,那我想,如果能夠實踐這樣的理論,將能夠創造一個非常理想的國度。每個人都能夠自己決定自己想從事的工作,並且能夠在這些工作中得到快樂和賺取營生所需要的資源,這樣的社會想必缺乏競爭,因為人所從事的工作取決於自己的決定,不用因為能力的高低而有所分別。這種社會應該也沒有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因為每一個職業並不存在貴賤的預設立場,人人都會覺得自己所選擇的職業是有尊嚴的,自然就沒有所謂「廉價的勞動力」這種說法。許多工作的意義本在服務他人,而不再金錢,我想,如果能夠真正的實施適才適性本質,再加上自由選擇的自由,應該能夠創造一個互相服務的社會吧!
    但這樣的社會永遠只在理想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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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亞里斯多德的適才適性本質實在讓人心生嚮往,不僅僅是人盡其才,更在適性發展下讓工作與興趣合而為一,但是在感嘆之餘會不禁想問為何現今社會並非如此,是因為現實壓力嗎?但這份現實又是從何而來,因為資源不足以讓每個人去實現嗎?還是慾望容易與興趣混淆?又要如何區分?而興趣所產生的工作能夠支撐起一個社會嗎?不過我倒有一個想法:也許當未來有機器人出現時,社會就不再需要那麼多的勞動力。也許此時的我們就能將興趣做為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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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把最好的長笛給最厲害的長笛手」的確是我們所要追求的理想狀態,如果所有事物都能如此,讓物品呈現他的最大功用,以本身性質來決定,而非單一方向的(如:最高的價錢能買到最好的小提琴、整體表演者感覺最佳的才最受喜愛......等),我想也許能使許多競爭簡單化、公平化,並使社會獲得最大利益吧。然而亞里斯多德對蓄奴致的看法我無法苟同,也讓我覺得適才適性太過理想化了,我們怎知誰才是最好的演奏者、最好的長笛,就像我們怎麼能確定誰才最適合做什麼工作一樣,奴隸的產生並非奴隸自己所願意,也不見得誰就真正只適合什麼,應該要追求更實質上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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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希臘羅馬時代的政治的確是民主的濫觴,不過這兩者都帶有部分或者說是雛形的菁英主義的色彩。亞里斯多德的思想上有其受到局限性的一環(如贊同蓄奴論之類的),不過其適才適性的思想主張用在某些地方上的確有其道理。某種程度上有部分與功利主義相似的地方。
    但問題在於除了那些專家精英之外的人,不見得都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專長,或者說,他們的"專業"不夠"專業"。假如最會吹笛子的人又是世界上最會拉小提琴的人,另外有個人最厲害的專長是拉小提琴,但他拉小提琴的排名可能是第一百萬名,前面999999人都找到自己的適才適性工作,那麼最好的小提琴會給哪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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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覺得「把最好的長笛給最厲害的長笛手」是很好的,畢竟,我們都不想要把好的東西留給不知道珍惜的人,可是沒事最好的呢?我們要從何判斷。適才適性適本質單就名字來看是很好的、令人嚮往,我們都希望做自己最喜歡的,但是提到蓄奴制度就該有些猶豫了,還有憑什麼女性和奴隸是沒有資格公民議會的呢?說真的,我不覺得有任何人一出身就認為自己最適合的工作就是奴隸,而且也沒有人覺得自己要被人踩在腳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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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讓職位賦予最稱職的人這件事到底有多少問題?我們可能對於選擇的依據有各種考量,不論是從利害、榮譽還是正義。是甚麼標準讓我們能將一件事從達成手段中抽離出來。從啦啦隊的例子看到,當我們去做分配時,所面臨到的問題決不是誰較有能力達成,而是須了解到本身的目的,這便昰亞里斯多得所提出的目的論。強調個人的富貧與美醜都並非完全符合正義的標準,我們永遠需要去探討到底事情的目的為何,就如同樂器的目的就是為了製造出美妙的音樂,所以一流的樂手才有資格擁有他。亞里斯多德並非用功利主義結果論的思維去做選擇,而是從本身的目的去評量。但現實可能充斥著對目的的歧異,因此亞里斯多德以政治培養公民美德的方式去闡述。我認為目的的選擇必然與良善的榮譽相關,但卻不像是功利主義,而是傾向於培養美德,讓我們本性的理解到事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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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亞里斯多德認為正義是有其目的的而在談論正義時無可避免地會牽涉到美德,而充分發揮美德的方法便是所謂的適才適性適所適本質,誠然這種主張有其侷限性,如本質該如何判定、是否有人天性適合為奴、若天賦與自己的選擇衝突等都是薄弱的地方。但它背後隱含著的目的論令我們得以反思現今的正義觀,現今的正義觀大多架構在自由選擇(或許保證公正)上,因此在政治法律等公領域時,我們多半不願將美德良善等價值觀放入考量,因為那違背了中立的立場,是將理念強加在他人上。但亞里斯多德則提醒我們,在關於正義的議題上,關於其目的及美德是無法不處理的部分,即完全的中壢市不可能甚至不恰當的。
    舉個最近蠻熱門的國中會考做為例子,我們通常考慮的是制度的設計公不公平(弱勢生是否有保障、衡量學生能力項目是否公平、學生有無自主選擇的權利等),但若以目的論來考量的話,我們就必須檢視會考的目的為何,以及是否有促進美德。若是認為會考的目的為對於學生能力的評估、機會的分配、推崇的價值的話,我認為現行的制度仍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現今的制度過度推崇單一價值:讀書,具有其他天賦(音樂、美術、運動、技術操作等)的人被強迫投入不適合的領域之中,該討論的東西不僅止於表面上的制度公不公平,還需考慮背後所隱含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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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把最好的長笛給最厲害的長笛手」,這適才適性的做法,是頗為令人讚賞的。一個人他對某項才能天賦異稟,實在是有過人的種種能力,理當要安排他到具有適合其發展的環境讓他去發展其專長;可是,適才適性的安排,如何確實做到呢?如果一個人,在他出生的環境,無法展現他特有的才能,那大家又如何察覺到他的專長呢?懷才不遇,相信大家都有聽過,有最好的長笛,可是那最厲害的長笛手呢?因為環境,因為很多種種因素,導致了無法配對的這種結果。致融在想,有沒有一個方式,讓眾人都能夠獲得這個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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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適才適性,我讀完書和例子之後,覺得最難的部分就是如果去界定那個"才"和"性",又如果是目的論的話,是不是又會因為每一個人的解讀不同而對於該事情的目的又有不同的定義呢?就像是高爾夫球車的例子,重點就在於我們無法達到一個共識高爾夫球的目的到底是娛樂、擊球本身、榮譽、還是運動體力的比賽...等等,關於才能的部分大概也是無法立即或是明確的指出,或許是不只有一種才能,或是還能夠培養新的才能,我覺得適才適性一開始需要定義的東西就太多了,判斷的時候容易不明確。但是概念上我還滿喜歡的,包括他舉的反駁反駁奴隸制的例子也滿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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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亞里斯多德的正義論感覺是走實用性的,畢竟他說正義在於讓人事物依其目的發揮,適才適性。而有趣的是,這樣的適才適性用到人身上時,為了解決自由意志的爭論,他將個人意願納入了適才適性的考量。這跟效益主義的目的論顯然有很大的不同,我覺得這個想法是不錯的。不過,他的對政治的看法就真的是令我大開眼界。一般來說政治的目的必定包含軍事、經濟、社會秩序等等問題,這些不僅是人作為群居生物而衍生的團體生活規範,也是現代人評斷政府能力的準則。但亞里斯多德要求政治的真正目的應該是提升公民素養,培養公共道德意識。這種說法超出一般政治目的必定觸及的利益糾葛,讓公民參與政治的成果得到昇華。不知這樣的概念能否在重商主義橫行的今日得到普及,普及後又會有什麼樣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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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適才適性,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能各得其所,與禮運大同篇中"壯有所用"的精神相符,基本上如果運作得好,的確能夠讓社會中各腳色發揮所長,增進效率,也是一個能夠服眾的制度.但是這種適才適性的安排具體上如何執行就是一個考驗了.優秀的人當然很快能夠得到發揮,表現平庸的人也可以謀得溫飽,但是先天不幸運造成沒有辦法培養自己一技之長的人,就淪為奴隸,這樣說來就不太公平了.因此,適才適性固然好,卻也要防止這個制度成為合理化菁英階級壓榨底層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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