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 星期三

[第二組] 第12週課前心得

本週課前心得為Sandel的<正義>第七章優惠待遇因為裡面的例子我覺得沒什麼感覺,所以再請大家閱讀下面兩篇短文來做討論,延伸Rawls的想法到談判與政策制定上

天下雜誌--對岸數字曝光 揭ECFA讓利謊言

自由時報--自經區減稅 ,救誰的經濟?

9 則留言:

  1. 其實我不是很懂這兩篇該要如何套用在羅爾斯主義之上,自由經濟的簽訂跟正義與道義應得分割之間的關係。如果要我分析的話會覺得自由貿易比喻成正義,而能賺到的利潤就是道義應得,因簽訂了貿易協定,所以擴大了市場,賺到更大的利潤是應該。但貿易是互利,也就是說不只自己獲利,對方也會獲利,如果對方賺到了比你更多錢,那道義應得的利潤便不存在。然而我不覺得自由貿易可以算是一種正義,他並不會帶來絕對的好處,至少現在的趨勢看來不是這樣。所以我不知道要如何把這兩件事情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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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第七章裡羅爾斯提到的是優惠待遇,當中的優惠待遇是種補償機制,對於少數族裔的優待作為另一種正義的概念,而至於台灣前陣子在討論的服貿議題,對於大陸的開放程度要到多少,我覺得助教貼的兩篇文章我會這樣詮釋:雖然之前我看過一些關於服貿的報導,感覺起來大陸讓利比較多,但事實上並非完全如此,可能大陸開放比較多,但事實上大陸在這些讓利的部分,跟台灣的產業結構比起來也許還是佔優勢,至於台灣開放的項目,某些部分還是無法與大陸相抗衡,最明顯的就是農業,台灣本身地理環境發展農業無法規模化,常常走的是精緻路線,但就是因為這樣無法與規模化的大陸地區農業競爭,因為本身地理條件就不平等了,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從羅爾斯的正義論來說怎麼會是公平的競爭呢?全面開放農產品交流也許不完全是公平正義的,因此有些優惠待遇就必須制定,這是我認為可以用羅爾斯的理論討論本議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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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許惠棻
    表面上,台灣與中國簽屬的ECFA生效後,銷量顯著上升,看似中國的讓利對台灣帶來了補償作用,但再加上其他因素,台灣真的有被補償到嗎?貿易的背後是一層層的剝削與惡性競爭。相較中國,台灣的經濟體質本身就較衰弱,規模也根本無法與大陸相比。ECFA外表似乎是健壯的中國給予羸弱的台灣補償,實際是消耗、動搖台灣本身已經不穩的經濟根基。政府天真的幻想著ECFA的補償作用可以讓兩岸的貿易趨於公平,但現況似乎把兩方失衡的狀況再加劇。
    另外,政府想利用減稅的手段作以補償及利益吸引外資或勞工進入台灣,不但效果不彰又衝擊到本勞,這恐怕只是慢慢啃蝕台灣的經濟了而福利他國,讓台灣又更陷入了弱勢的窘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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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七篇重點回到康德主義,並比較Rawls跟Kant的想法差異,而且他都舉出很極端的例子。以社會契約論為前提來說,人民透過RAWLS的理論,我們都有決定的自由,透過無知之幕來決定事情,其實是介於效益論者提的結果論與康德的動機論之間。助教所貼的那兩篇,感覺是在表達,在簽下以RAWLS的理論,其實以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其實台灣有一點像是弱勢,以這樣的情況而言,這個條約的簽定,事實上要對台灣有優待(因為天生上台灣與中國的不同造成的影響,並非由努力造成),因此條約更是要中國釋放利多給台灣。而還有文章中也想要表達:其實政府不斷想要讓民眾感覺中國是在釋放機會給我們,但實際上台灣不一定受惠。
    我覺得這部分其實很難去衡量,有些人就會說,中國釋放好處給你,就是在拉攏你,如果接受了就是叫做賣台;可是如果不釋放好處,以RAWLS的「正義論」又是不公不義。現在的政府不管怎麼做,都很難迎合大眾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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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覺得在關於自經區那部分就有點牽扯到羅爾斯所說的差異原則,到底對外國公司創造這種自經區對於台灣本土的產業有沒有幫助?降低各種稅率來對外招商的確是可以獲得較多的投資,甚至可以學習到一些新的技術來協助台灣產業轉型。但是如果這種政策已經沒有辦法吸引外資投入,對於台灣目前的現狀沒有任何改善的話,我們又何必做這種損己的事呢?
    而對於ECFA到底有利還有弊這點的話,我有點不知道該如何用羅爾斯切入。在無知之幕下大家都應該追求平等,而中國在先天上就比台灣還要有優勢太多,就有點像是人天生就擁有這種天賦一樣,所以到底中國應不應該比台灣獲得更多的利益呢?以羅爾斯的觀點大概會說這件事情對於社會底層的改善有沒有幫助,而在這篇報導裡面看到的是讓那些農民更加可憐,並沒有改善他們的生活,我想這大概是這篇文章可以用羅爾斯切入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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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想羅爾斯所說的優惠待遇在台灣與對岸的自由經濟下,可以將台灣視為天生較為不利的一方,而中國則應該因為自己天生具有優勢而應釋出一些利益給台灣,我想在羅爾斯的正義論之下,這麼做應該會符合正義的價值,但明顯的台灣與中國之間的關係並不能單純用「正義」兩字便可帶過,我想上面柏亨說得很好,有時給弱勢的一方利益反倒會被認為是要拉攏他、誘使他,而弱勢的一方可能也會處於到底應不應該接受援助的窘境,這可能有一點像助教您在橙報上的文章「論服務隊」,所以到底怎麼樣才是真正的正義,我想每個人的看法應該都會有所不同,但就自由貿易這個點來看,我想我還是會比較支持羅爾斯的正義論,因為既然貿易存在著不公平就應該要盡力做到後天上的公平,姑且先摒棄掉其他的考量,這麼做也是達成某種程度上的正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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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個人覺得用服貿這個條文來套用這個Rawls,很明顯台灣就是好像書本講到非裔他們在升學中間的問題,是天生就站在不利的位置,而且升學在我人生中也是一個很重要問題,想起都有點想哭...而且中國就是一個資源相對發達的國家,台灣和中國要談這個就是要先平衡2者之間有什麼是優勢或劣勢,要做到公平就要把優勢減除或者把劣勢加上一些優惠,但是優勢的一方會覺得自由貿易就是大家在相同的作業下競爭,競爭就會有人得益或失敗,不能因為他的弱勢就把這個過程中間助他一把....當然我也會支持Rawls的論點,弱者有難時我們有能力就會伸出援手,就好像宣明會那些慈善機構,對有困難的人幫忙一下,也算一種正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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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許多百姓被一唬一愣的相信ECFA可以為他們帶來更好的生活,但實則不然,大陸市場廣大,有沒有台灣這個區區一個彈丸之地簽自由貿易協定,其實對他們並沒有多大的利益或損害,那些靠天吃飯的農民們所有的採收及獲利原本都緊緊依靠著老天爺,但現在大陸的那些中間商來了,如果沒有跟他們套好交情、跟他們攀上一點關係,那些小小農民就無法將他們的東西賣出去,一切都是靠政治及經濟的勢力來做這些交易,但其實中國並不需要我們這些商品,這些對他們而言都是多餘的,只是因為政治,那些訂單,全都只是些政治訂單罷了,對農民完全沒有實值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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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關於中國對台灣讓利這塊,我覺得服貿就是讓台灣與中國貿易更自由化,所以不只是中國讓利給台灣,台灣也得開放部分產業給中國,這本來就是貿易雙方願意接受的條件。有人說中國讓的利比較多,所以服貿該簽,我覺得這根本難以界定到底誰受的利益比較多,評估標準是開放項目、出口成長率、還是出口淨利、或是市佔率是成長還是倒退?這些都太片面了,而且真的要事後評估也要花上好幾年觀察,何況是事前評估整府有做好嗎?做好有跟民眾解釋嗎?跟民眾解釋後有聽取民眾的意見嗎?聽取意見後有做修改嗎?修改後有再做評值嗎?本來一個重要的協定就是需要非常多的時間與人力成本去完成的,而對那些被衝擊的台灣產業,政府有完善的補助措施嗎?如果還不夠周全,那我不知道台灣的弱勢產業到底有受到怎麼樣的援助,而這個協定又能怎麼樣幫助台灣的弱勢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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