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原住民加分這件事情,在短期來看或許是幸運,但長期來看卻會磨損人的志氣,令人養成近似不勞而獲的惡習;再者,補助的方式有相當多種例如課後輔導、補救教學、先修班,但加分卻是讓人以不符合其能力的方式進入學校,不僅與因材施教的理念衝突,也形成對其他學生的不公平;雖然說當時的政策也許有其時空背景的考量,但法令本就會與時俱移,而弱勢也並非僅以血統就能概括論定,也許應該試著去想想,什麼才是對他們有幫助的?如何幫助?又該幫助多久?幫到什麼程度?才會是比較長遠完整的規劃
其實從以前就很羨慕那些原住民加分了,不過好像也不是所有原住民都能加分的,那些原住民好像也是有通過族語認證的(不是很清楚),每個人當然是各說各話、自有主意,其實也不好說甚麼是對什麼是錯。所有東西都是與時俱進的,每種制度都該給他們適當的彈性,但我們都不該去侵害到原有的平等,我們只能在這種情況下讓大家都能得到最大的利益了。
原住民的議題我想剛脫離申學模式的我們可以說有深刻體悟,可能自己非原住民,看到自己的原住民同學就算沒有通過語言檢定也能加權25%,或許認為並不公平。但此時這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癥結點:怎麼做才是公平?當初的立法初衷是 原住民普遍教育資源較漢人家庭貧乏,藉由加權可以達到起跑線的真平等。不過在此我提出一個疑問,先不論加權的比例,那些真正因加權受惠而得到良好教育(或是我們所謂的明星學校)的原住民到底是哪一族群。結果似乎事與願違,那些能因加權而進明星學校的原住民高達7成都已是住於城市的第二代,基本上生活水準跟你我並無差別,但政府的此種”無差別”加權導致的城市原住民的惰性,而遠在部落的原住民在考量時間與交通住宿成本下一就還是會以鄰近的學校做選擇,明顯看出此制度只是加深兩族群的差別(畢竟進名校的原住民最終還是得面對社會的考驗,但之前的加權制度早已使他失去應有的競爭力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我們應該想想這制度能不能改變這個現狀。或許本質上應該是針對偏鄉的教育,獎勵偏遠教師提供遠距離教學。並實施偏鄉定期補教並與附近大學生合作提供廉價家教,我覺得會比那種變形的制度更有意義。
制度應該與時俱進,但往往只有少數人能看到制度的缺失,往往都是等到出問題後在進行修法討論,一個坑一個蘿蔔的填。這次以原住民議題為例,當初設立這樣的加分制度是考量到原住民的教育資源往往比漢人家庭少,經濟條件也較為落後,預期小孩的成績相比漢人小孩可能有不足的地方。然而隨著社會發展,處於劣勢地位的不再是像原住民這樣籠統的族群。有些原住民(例如我同學)不用加分就可以進建中,然後這些原住民(例如我同學)成績不見得會輸給其他建中生或是贏過其他建中生(例如我),這種情況之下還有加分的機制感覺有些莫名。另外關於教育資源,理論上義務的學校教育就是希望能填補小孩之間因貧富差距造成的學習差異出現的制度,將大多數人納入相同的教育之下在差不多的學習環境成長。不過大概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家長太多了,導致除了學校教育之外孩子們還得接受更多更多的補強,補習、家教等等。這方面的差異很難很難弭平,很難阻止家長投注大量的資源在自己的小孩之上。我覺得不是要成立病態的加分之類的,而是能改善家境不是很好的孩子投入過多時間幫忙工作,讓小孩能投入更多的時間於學習上面。解決方案的話,我認為加分感覺上就是一套不公平的制度,加強課後輔導又感覺有逼迫小孩之嫌,兩者都覺得有所不足與不滿的地方。我認為改善師資是一個極好的選項。最早以前台灣念師專或是師範大學的人是台灣數一數二優秀的人才,但是現在淪為二流人才或者三流人才才去念師範大學。這又是一個急需改善的問題,不過這問題好像會碰到公務員待遇的問題,這好像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Rawls認為正義即公平,因此提出了在不違反基本的平等自由權的前提下社會及經濟的平等必須滿足以下兩項條件:1.各項職位及地位必須在公平的機會平等下,對所有人開放。2.使社會中處於最劣勢的成員獲得最大利益。而就以我們上課時討論到的原住民加分議題來討論的話,我認為首先資源弱勢跟原住民需要分開討論,在討論時可以發現許多人認為原住民加分的正當性在於他們大多是資源弱勢的一群,因此提出了對於擁有足夠教育資源(如居住於城市)的原住民加分的質疑。我同意對於資源不足如偏鄉山地等地方的居民需要補助,但就社群主義的觀點來看,原住民之所以有加分是因為他是原住民而非因為缺乏資源。因此加分的衡量標準應以對原住民此一社群的的歸屬度進行衡量,而非單純的血統論。資源不足則另外評估。
給原住民加分這件事情,在短期來看或許是幸運,但長期來看卻會磨損人的志氣,令人養成近似不勞而獲的惡習;再者,補助的方式有相當多種例如課後輔導、補救教學、先修班,但加分卻是讓人以不符合其能力的方式進入學校,不僅與因材施教的理念衝突,也形成對其他學生的不公平;雖然說當時的政策也許有其時空背景的考量,但法令本就會與時俱移,而弱勢也並非僅以血統就能概括論定,也許應該試著去想想,什麼才是對他們有幫助的?如何幫助?又該幫助多久?幫到什麼程度?才會是比較長遠完整的規劃
回覆刪除其實從以前就很羨慕那些原住民加分了,不過好像也不是所有原住民都能加分的,那些原住民好像也是有通過族語認證的(不是很清楚),每個人當然是各說各話、自有主意,其實也不好說甚麼是對什麼是錯。所有東西都是與時俱進的,每種制度都該給他們適當的彈性,但我們都不該去侵害到原有的平等,我們只能在這種情況下讓大家都能得到最大的利益了。
回覆刪除原住民的議題我想剛脫離申學模式的我們可以說有深刻體悟,可能自己非原住民,看到自己的原住民同學就算沒有通過語言檢定也能加權25%,或許認為並不公平。但此時這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癥結點:怎麼做才是公平?當初的立法初衷是 原住民普遍教育資源較漢人家庭貧乏,藉由加權可以達到起跑線的真平等。不過在此我提出一個疑問,先不論加權的比例,那些真正因加權受惠而得到良好教育(或是我們所謂的明星學校)的原住民到底是哪一族群。結果似乎事與願違,那些能因加權而進明星學校的原住民高達7成都已是住於城市的第二代,基本上生活水準跟你我並無差別,但政府的此種”無差別”加權導致的城市原住民的惰性,而遠在部落的原住民在考量時間與交通住宿成本下一就還是會以鄰近的學校做選擇,明顯看出此制度只是加深兩族群的差別(畢竟進名校的原住民最終還是得面對社會的考驗,但之前的加權制度早已使他失去應有的競爭力了)。
回覆刪除最後我想說的是,這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我們應該想想這制度能不能改變這個現狀。或許本質上應該是針對偏鄉的教育,獎勵偏遠教師提供遠距離教學。
並實施偏鄉定期補教並與附近大學生合作提供廉價家教,我覺得會比那種變形的制度更有意義。
制度應該與時俱進,但往往只有少數人能看到制度的缺失,往往都是等到出問題後在進行修法討論,一個坑一個蘿蔔的填。這次以原住民議題為例,當初設立這樣的加分制度是考量到原住民的教育資源往往比漢人家庭少,經濟條件也較為落後,預期小孩的成績相比漢人小孩可能有不足的地方。然而隨著社會發展,處於劣勢地位的不再是像原住民這樣籠統的族群。有些原住民(例如我同學)不用加分就可以進建中,然後這些原住民(例如我同學)成績不見得會輸給其他建中生或是贏過其他建中生(例如我),這種情況之下還有加分的機制感覺有些莫名。
回覆刪除另外關於教育資源,理論上義務的學校教育就是希望能填補小孩之間因貧富差距造成的學習差異出現的制度,將大多數人納入相同的教育之下在差不多的學習環境成長。不過大概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家長太多了,導致除了學校教育之外孩子們還得接受更多更多的補強,補習、家教等等。這方面的差異很難很難弭平,很難阻止家長投注大量的資源在自己的小孩之上。我覺得不是要成立病態的加分之類的,而是能改善家境不是很好的孩子投入過多時間幫忙工作,讓小孩能投入更多的時間於學習上面。
解決方案的話,我認為加分感覺上就是一套不公平的制度,加強課後輔導又感覺有逼迫小孩之嫌,兩者都覺得有所不足與不滿的地方。我認為改善師資是一個極好的選項。最早以前台灣念師專或是師範大學的人是台灣數一數二優秀的人才,但是現在淪為二流人才或者三流人才才去念師範大學。這又是一個急需改善的問題,不過這問題好像會碰到公務員待遇的問題,這好像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Rawls認為正義即公平,因此提出了在不違反基本的平等自由權的前提下社會及經濟的平等必須滿足以下兩項條件:1.各項職位及地位必須在公平的機會平等下,對所有人開放。2.使社會中處於最劣勢的成員獲得最大利益。而就以我們上課時討論到的原住民加分議題來討論的話,我認為首先資源弱勢跟原住民需要分開討論,在討論時可以發現許多人認為原住民加分的正當性在於他們大多是資源弱勢的一群,因此提出了對於擁有足夠教育資源(如居住於城市)的原住民加分的質疑。我同意對於資源不足如偏鄉山地等地方的居民需要補助,但就社群主義的觀點來看,原住民之所以有加分是因為他是原住民而非因為缺乏資源。因此加分的衡量標準應以對原住民此一社群的的歸屬度進行衡量,而非單純的血統論。資源不足則另外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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