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第三組] 第11週課後心得

Dear all,

本週我們討論了John Rawls的理論,也提到了憲法與政府、人民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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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關於公投很早以前就有爭議。經過討論,得知John Rawls提出的憲法必須符合:1,無知之幕;2,差異原則;無知之幕是說明忘了自己現在的社會階級地位,把自己當做一個沒有任何身份的人,唯有這樣做才能真正成為一個公正,幫到這個社會的條規。差異原則是說明在機會公平的情況下想所有人開放,不會造成個人得到較大利益或則較劣等的利益,這樣才能真正給予社會上弱勢者的利益保障,否者一切只是上位者彼此間搶奪權利的手段遊戲,這樣的結果頁只有徒增弱勢者的人數,減少上位者的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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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John Rawls所提出的正義論,非常著重於程序正義的部分,不論是制定法律、憲法還是社會上各種社會福利的事物都能適用,是一種廣泛而普遍的思考邏輯。John Rawls 正義論所提到的第一點,「無知之幕」,指的是今天訂定法律者要站在普遍的立場,不能考慮本身的狀態和利益,也就是原始狀態。用以避免訂定法律的時候會偏袒本身的利益,而訂出有缺陷的法律。第二點原則是「差異原則」,指的是應該讓社會處境最不利的成員獲得最大利益,這就好比現在很多的社會福利條款,有補助社會低下階層、殘障人士等,有點類似”齊頭式平等”的概念,這些原則是社會普遍大眾所認定的,也是John Rawls所非常強調的程序正義,用程序正義帶出法律的公平性。雖然以上提出的兩個原則看似平凡無奇,也被一般人視為理所當然,是每個訂約者都應該秉持的態度,不過卻像是道德良知般,並沒有強制的約束力,也沒有明顯的證據能指出違法正義論。正義論只是一個廣泛而普遍的理論,而是否能確切符合還是需要訂約者當下的周詳考慮,是否能跳脫自身利益去思考是關鍵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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