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以大學入學優待的問題,回顧了前幾章學過的分析方法。有趣的是,同一個主義/分析方法,可以對議題提出不同的主張。像是康德主義者可以說不該訂少數族裔優惠,因為這樣是把人當作促進多元化的工具,但是康德主義者也可以說,拋開拋開表彰才德的包袱,受到錄取並不是道義應得,而是該以大學的招生方針來審視其是否正義。這章讓我們了解到,正義和榮譽、美德難以脫鉤,因為分配的原則就會帶有特定的目的/宗旨。但是,不歧視、汙名化某一族群,卻是大學入學優待爭議的一條很好的準繩,釐清了眾多主義之間的爭辯。
我認為學校有權決定自己想要的學生,但是既然當初選擇以考試分數高低決定錄取,兩個筆試分數相同的人就不能因為族裔的關係,一者上榜、一者落榜。如果學校真的考慮到有族裔多元的需求,大可增加面試加權比重,一來不會有兩個人分數相同的問題,二來也可觀察這些筆試分數與多數族裔相當的少數族裔是否真的是學校所盼望收到的學生。以我之見,在沒有見到學生之前就先替兩個分數相當之人各自貼上"符合需求"、"不符需求"的標籤不是正義之舉。
特殊身分加分入取是好是壞?在某些情況下,以非原住民等身分來看,像我這種長期在社會享有較多資源的既得得利益者,或許沒有什麼資格去做評論,因為我們並不會真正的了解,原住民到底受了多少委屈、有多少不便,我認為,保障大學入取名額、公職等看似落實公平正義的政策,只是佔有絕對優勢者自以為我就是在你之上,你就是不夠聰明,才會需要用加分、降低入取門檻的弱勢者。這難道不是一種變相的歧視嗎?不過長久的時間下來,原住民會永遠都會屬於「我們」所認定的弱勢族群嗎?當政府的政策能夠真正的落實公平正義,讓資源能夠平均分配,或許就不會產生既定弱勢的族群了。
原住民族教育法》於一九九八年公佈實施,但在該法出現後,原有的差異權利設計取得了明確的法源依據,而且形成更完整的配套設計。不過儘管如此,社會上仍存在許多不同意見,甚至認為此類權利設計造成了許多不公平的現象,衝擊社會上非原住民族成員的平等權益。為什麼同一套權利制度設計,卻出現如此不同的觀點,一方認為該設計促進了族群間的平等地位,另一方卻認為造成了自由社會成員間的不平等?我認為,相關爭議並非單純教育、社會或法制層面的問題,其背後實則涉及了對於何謂社會正義以及自由社會正義概念該如何面對少數族群權利訴求的問題
這章討論到了大學錄取名額的分配正義,本張以之前討論過的各種不同主義去分析大學錄取名額的問題,算是一個小總結。以現下大學普遍採用的積極平權措施,這樣的想法算是羅爾斯平等自由主義的體現,透過加分等手段,大學錄取名額不再以SAT的分數作為錄取資格標準的唯一考量,使得錄取方針不再是以才能至上。然而以種族作為加分的標準是否侵害到落榜者的權益,似乎若已完全的分配正義來看的話必會侵害到不少既得利益者的權利,這樣的想法是否妥當,值得深思。
汪庭伃我覺得某些程度上的優待、優惠政策是可以存在的,更是可以維護一定的正義的方法,但是以台灣的情形來說,許多以原住民身分加分的人其實已經不是住在偏遠山區需要被關懷的學子,而是和我們一樣在城市裡念書,擁有豐富資源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可能是祖父母輩或父母輩便離開了原本的家鄉,到城市裏來工作,家裡的環境不比我們差,可能甚至還勝過原本就在城市裡生活的一般生,這些人卻因為血統而還是擁有這些優待,但是我覺得這已經違反公平、正義的原則,因為他們擁有和我們一樣多的資源,但他們可以加分而且是大幅加分,而我們卻沒有辦法,他們會擠掉其他人的名額,而真的在偏遠地區的、需要被幫助的原住民生,卻可能被生活所迫要放棄學業。所以我認為,優待政策可以存在,可以維護正義,但是需要被再次審視的是限定的條件,以防沒有辦法達到真正的正義。
在台灣,原住民入學考總是能獲得加分的優待,而大多數人都認為這是對處於弱勢的原住民一種補償,只有當自己成為與其競爭的考生時才會開始思考這優惠待遇的爭議性。支持優惠待遇的人常會以「原住民較缺乏資源」作為擁護的理由,這理由或許在上個世代會比較適用,若套用在現在這個世代是很難得到一致性的。現在有些原住民擁有的資源不比住在都市的平民少,甚至還享有更豐富、更多元的資源,因此當我們在和原住民競爭時實在不好說我們佔有比較大的優勢,優惠待遇是不是能讓大家享有實質上的平等還有待商榷,或者最後權利受損的會是我們。
第七章 特定族群的大學門檻\優惠待遇 將族裔放入評分標準,是許多國家都遵循的政策,目的可能是撫平歷史的傷痕、保障弱勢族群的受教權,還有促進校園內的多元化。我們採取的措施,多半是加分、保障名額,確保他們可以與一般生達到立足點的平等,消弭非本身因素的不公平。但現在產生的問題是,在長久以來的資源重新分配後,許多屬於弱勢的族群的條件已經改善很多,但仍享有額外的優惠待遇,而真正需要的人卻無法受惠,因而排擠到一般學生的權益,本章探討的即是優惠少數族群,到底符不符合正義?
現在大學入學制度中有原住民加分制度,不少人認為會設計這樣的制度主要是為了保障擁有較少資源的原住民。事實上國外也常可見到將種族因素列入入學考量的制度,原因可能是為了保障弱勢者權益、彌補歷史錯誤、促進學生組成多元化等。根據不同的原因,其贊成或反對的理由也有很多種。其實,這不僅涉及不同背景的學生在現行教育制度下是否獲得足夠公平的對待,還牽涉到大學在這個社會上是依據什麼目的存在,比如說是為了學術專業的培養,或是培養良好公民素養等等。
這一章以大學入學優待的問題,回顧了前幾章學過的分析方法。有趣的是,同一個主義/分析方法,可以對議題提出不同的主張。像是康德主義者可以說不該訂少數族裔優惠,因為這樣是把人當作促進多元化的工具,但是康德主義者也可以說,拋開拋開表彰才德的包袱,受到錄取並不是道義應得,而是該以大學的招生方針來審視其是否正義。這章讓我們了解到,正義和榮譽、美德難以脫鉤,因為分配的原則就會帶有特定的目的/宗旨。但是,不歧視、汙名化某一族群,卻是大學入學優待爭議的一條很好的準繩,釐清了眾多主義之間的爭辯。
回覆刪除我認為學校有權決定自己想要的學生,但是既然當初選擇以考試分數高低決定錄取,兩個筆試分數相同的人就不能因為族裔的關係,一者上榜、一者落榜。如果學校真的考慮到有族裔多元的需求,大可增加面試加權比重,一來不會有兩個人分數相同的問題,二來也可觀察這些筆試分數與多數族裔相當的少數族裔是否真的是學校所盼望收到的學生。以我之見,在沒有見到學生之前就先替兩個分數相當之人各自貼上"符合需求"、"不符需求"的標籤不是正義之舉。
回覆刪除特殊身分加分入取是好是壞?在某些情況下,以非原住民等身分來看,像我這種長期在社會享有較多資源的既得得利益者,或許沒有什麼資格去做評論,因為我們並不會真正的了解,原住民到底受了多少委屈、有多少不便,我認為,保障大學入取名額、公職等看似落實公平正義的政策,只是佔有絕對優勢者自以為我就是在你之上,你就是不夠聰明,才會需要用加分、降低入取門檻的弱勢者。這難道不是一種變相的歧視嗎?不過長久的時間下來,原住民會永遠都會屬於「我們」所認定的弱勢族群嗎?當政府的政策能夠真正的落實公平正義,讓資源能夠平均分配,或許就不會產生既定弱勢的族群了。
回覆刪除原住民族教育法》於一九九八年公佈實施,但在該法出現後,原有的
回覆刪除差異權利設計取得了明確的法源依據,而且形成更完整的配套設計。不過儘管
如此,社會上仍存在許多不同意見,甚至認為此類權利設計造成了許多不公平
的現象,衝擊社會上非原住民族成員的平等權益。為什麼同一套權利制度設
計,卻出現如此不同的觀點,一方認為該設計促進了族群間的平等地位,另一
方卻認為造成了自由社會成員間的不平等?我認為,相關爭議並非單純教
育、社會或法制層面的問題,其背後實則涉及了對於何謂社會正義以及自由社
會正義概念該如何面對少數族群權利訴求的問題
這章討論到了大學錄取名額的分配正義,本張以之前討論過的各種不同主義去分析大學錄取名額的問題,算是一個小總結。以現下大學普遍採用的積極平權措施,這樣的想法算是羅爾斯平等自由主義的體現,透過加分等手段,大學錄取名額不再以SAT的分數作為錄取資格標準的唯一考量,使得錄取方針不再是以才能至上。然而以種族作為加分的標準是否侵害到落榜者的權益,似乎若已完全的分配正義來看的話必會侵害到不少既得利益者的權利,這樣的想法是否妥當,值得深思。
回覆刪除汪庭伃
回覆刪除我覺得某些程度上的優待、優惠政策是可以存在的,更是可以維護一定的正義的方法,但是以台灣的情形來說,許多以原住民身分加分的人其實已經不是住在偏遠山區需要被關懷的學子,而是和我們一樣在城市裡念書,擁有豐富資源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可能是祖父母輩或父母輩便離開了原本的家鄉,到城市裏來工作,家裡的環境不比我們差,可能甚至還勝過原本就在城市裡生活的一般生,這些人卻因為血統而還是擁有這些優待,但是我覺得這已經違反公平、正義的原則,因為他們擁有和我們一樣多的資源,但他們可以加分而且是大幅加分,而我們卻沒有辦法,他們會擠掉其他人的名額,而真的在偏遠地區的、需要被幫助的原住民生,卻可能被生活所迫要放棄學業。所以我認為,優待政策可以存在,可以維護正義,但是需要被再次審視的是限定的條件,以防沒有辦法達到真正的正義。
在台灣,原住民入學考總是能獲得加分的優待,而大多數人都認為這是對處於弱勢的原住民一種補償,只有當自己成為與其競爭的考生時才會開始思考這優惠待遇的爭議性。支持優惠待遇的人常會以「原住民較缺乏資源」作為擁護的理由,這理由或許在上個世代會比較適用,若套用在現在這個世代是很難得到一致性的。現在有些原住民擁有的資源不比住在都市的平民少,甚至還享有更豐富、更多元的資源,因此當我們在和原住民競爭時實在不好說我們佔有比較大的優勢,優惠待遇是不是能讓大家享有實質上的平等還有待商榷,或者最後權利受損的會是我們。
回覆刪除第七章 特定族群的大學門檻\優惠待遇
回覆刪除將族裔放入評分標準,是許多國家都遵循的政策,目的可能是撫平歷史的傷痕、保障弱勢族群的受教權,還有促進校園內的多元化。我們採取的措施,多半是加分、保障名額,確保他們可以與一般生達到立足點的平等,消弭非本身因素的不公平。但現在產生的問題是,在長久以來的資源重新分配後,許多屬於弱勢的族群的條件已經改善很多,但仍享有額外的優惠待遇,而真正需要的人卻無法受惠,因而排擠到一般學生的權益,本章探討的即是優惠少數族群,到底符不符合正義?
現在大學入學制度中有原住民加分制度,不少人認為會設計這樣的制度主要是為了保障擁有較少資源的原住民。事實上國外也常可見到將種族因素列入入學考量的制度,原因可能是為了保障弱勢者權益、彌補歷史錯誤、促進學生組成多元化等。根據不同的原因,其贊成或反對的理由也有很多種。其實,這不僅涉及不同背景的學生在現行教育制度下是否獲得足夠公平的對待,還牽涉到大學在這個社會上是依據什麼目的存在,比如說是為了學術專業的培養,或是培養良好公民素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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