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第三組] 第14週課前心得

本週課前閱讀範圍為《正義》Ch. 8,討論亞里斯多德的理論,請閱讀後撰寫200字心得!

7 則留言:

  1. 亞里斯多德的正義公平在於事件的目的和本質為出發點,榮譽。正義是有方向性的,把社會機制搞清楚再決定權利。正義是擁有榮譽性的。人們究竟該不該為弱勢族裔降低門檻,應該公平對待,依亞里士多德的角度,分配正義如何分配,就必須先問:「大學目的為何?」緊接著就會碰到榮譽的問題:獎勵美德或優異可分幾類。諸多問題背後存在目的時,都是人性目標,追求幸福。別於功利主義的幸福在於快樂減去痛苦的結果,幸福不是一種心智狀態的敘述,而是一種生活方式。實踐美德就是行正確之事,當正確之時,憑正確之動機,行正確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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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面對分配正義的問題,書中引用了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理論:一是正義要問目的,二是正義有榮譽性。目的是指這個事情的功能,什麼是真正原本的意義所在,是否有參雜其他非主要的因素在其中,例如:買名貴的笛子不是為了炫富、高爾富球比賽的本質是在擊球;榮譽性是指獎勵的美德是什麼,這個事情背後所推崇的美德獎勵是什麼。照這個思維走,去想每件議題的各個面向,或許也比較能設身處地的了解正反兩方所堅持的論點何在,以具有指標的切入點去分析事情,也能相較具有精準的判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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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看完這一張言論後,其實內心是蠻支持亞里士多德的理論,也就是正義的目的性,當所有事情一一分配給人做時,若能讓那個人適得其所,覺得是真正在自己的崗位上,這才是真理,所謂進階的分配正義就是如此---把人應得的給他,人人所得皆等同於應得。不過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上能按照這樣理想狀態的根本非全然,但是我們可以慢慢改善。思考目的性,讓我們能思考一些事情真正的本質,就像是高爾夫球的本質在擊球.....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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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把最好的長笛給最厲害的長笛手」是很好的,畢竟,我們都不想要把好的東西留給不知道珍惜的人,可是沒事最好的呢?我們要從何判斷。適才適性適本質單就名字來看是很好的、令人嚮往,我們都希望做自己最喜歡的,但是提到蓄奴制度就該有些猶豫了,還有憑什麼女性和奴隸是沒有資格公民議會的呢?說真的,我不覺得有任何人一出身就認為自己最適合的工作就是奴隸,而且也沒有人覺得自己要被人踩在腳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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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考量了人的適才性,也就是將資源給最適當的人。誰能讓資源發揮最大作用、造福群眾便擁有資源的使用權。在這章裡面,作者也提到美國高中啦啦隊的案例,當一個身體行動不便的女學生成為高人氣隊員時,卻因為無法做出高難度動作而被踢出,看似符合亞里士多德的適才適性適本質說,但對於啦啦隊的定義為何,作者也提出疑問。難道非要能做出體操動作才能成為啦啦隊員?還是對於球隊的士氣能有所提升就有資格成為啦啦隊員?這讓我們了解,在探討亞里士多德的分配正義時,需釐清分配項目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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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亞里斯多德對於分配正義的看法,是非常特別的。他同意適當的歧視,認為當我們在思考資源應該如何分配的時候,應該去思考這些資源的目的,這是用目的論去推論。例如說:好的笛子應該分配給誰,亞里斯多德會回答:應該是那些好的吹笛手,因為笛子製造來就是要用來吹的。所以亞里斯多德認為所謂的正義,就是適才適所。他的想法雖然很奇特,但是在直覺上擁有強烈的可靠性,感覺似乎很有道理。不過,這種推論雖然合理,運用在現今社會,真的能夠適用嗎?有待更多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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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亞里斯多德的分配正義對我來說,是一種很特別的正義,因為他跟康德的正義不一樣,是以目的去分配,要搞懂資源的分配是不是正義,就要先知道資源存在的意義,例如長笛存在的意義是演奏音樂,為了符合長笛的存在目的,就應該把它分配到一位最懂得演奏長笛的音樂家,才能發揮它的作用。這種以目的論為主的正義,完全跟功利主義完全不同,不是把長笛給最高出價者,而是把它給最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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