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斯的無知之幕創造出一個公平的起跑點,沒有人擁有談判優勢,因此在這個假設下所訂立的社會契約是較符合公平正義的。而道德的任意因素(出身及天賦),造成社會初始的不平等。要糾正不平等,並不是採齊頭式的平等來壓抑較具優勢的人,而是善用隨機所賦予他們的禮物,來扶助弱勢。我覺得這是個很新穎的概念,幫助讓每個人發揮自己的價值。之前讀過一本書「美麗新世界(Brave New World)」,其中就有談到若天賦和出身是由國家或是當權者所控制,且讓人們安於自己所分配到的身分,會有怎樣的社會樣貌。在羅爾斯的觀念裡,聰明才智等天生優勢,是全民的共同資產,既得利益者必須和他人共享成果,因此雖然不強調財富的嚴格均分,但已符合公平。
此章羅爾斯試圖用無知之幕來解釋其正義觀。人們在還不知道自己的職業、膚色、種族、地位……,在此情形下,他們不會選擇功利主義,因為自己可能正是那被壓榨的少數;也不會選擇放任的自由主義,因為可能會在贏者全拿的情況下淪為赤貧。因此人們會賦予人民真正的平等、基本的自由如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等。我認為唯有透過無知之幕,做出的決定才會接近所謂的公正無私,因為藉由屏除所有的外在影響因素,大家會做出一致和公平的決定;因此我認為在做決策時,無知之幕是個很好的決定方法,如果這個社會每個人做出的決定都是依照自己的利害關係或背景,那麼怎麼會製造出更平的機制呢?
回覆刪除羅爾斯的無知之幕是一種有點荒謬的假設,我們的認知建立在自己生活經驗中所接觸過的事件,也就是說,如果今天將人放在無知之幕之後,隔絕了一切的背景,那麼這個人就不會有思想,而只剩下本能。這樣的人要判斷複雜的社會制度,或者是預期到自己的未來利益,我認為有相當的困難。其次,羅爾斯的論調帶有一點齊頭式平等的味道,印象中在我們高中的時候要學習社會正義的精神,裡面有提及的一點是,齊頭式平等不是真平等,也因為每個人的立足點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才存在了追求「實質平等」的理想。社會中的人做出的決策必定都會遭受到自己的背景所影響,例如需要從底層向上爬的政治家,某些程度而言才會真正的去關懷並且解決社會底層的困境。但是,我們不一定要被利害關係所左右,與其追求不可能存在的無知之幕,還不如追求更大的道德勇氣吧!
回覆刪除羅爾斯的無知之幕創造出一個公平的起跑點,沒有人擁有談判優勢,因此在這個假設下所訂立的社會契約是較符合公平正義的。而道德的任意因素(出身及天賦),造成社會初始的不平等。要糾正不平等,並不是採齊頭式的平等來壓抑較具優勢的人,而是善用隨機所賦予他們的禮物,來扶助弱勢。我覺得這是個很新穎的概念,幫助讓每個人發揮自己的價值。之前讀過一本書「美麗新世界(Brave New World)」,其中就有談到若天賦和出身是由國家或是當權者所控制,且讓人們安於自己所分配到的身分,會有怎樣的社會樣貌。在羅爾斯的觀念裡,聰明才智等天生優勢,是全民的共同資產,既得利益者必須和他人共享成果,因此雖然不強調財富的嚴格均分,但已符合公平。
回覆刪除羅爾斯的自由主張無知之幕背後,大家會選擇差異原則,為社會最底層帶來利益的社經不平等是可以被允許的。收入分配與機會分配,不應該建立在道德的任意因素上面。不必均貧富,但是輸贏差異應該要以有利於社會底層為前提。贏家只能有「合法期望」,不能主張「道義應得」,因為天賦、努力、生逢其時都有運氣成份,不同的社會結構下,會有完全不同的命運。於是,他們要訂立一些規則、權利、義務,以便盡量改善自己將來可能遭遇的命運。而制約這些規則、權利、義務的基本原則,便是羅爾斯所要探討的社會正義。
回覆刪除汪庭伃
回覆刪除本章節中,先由「同意」的概念開始闡述,再引進羅爾斯的自由主義,而羅爾斯思考的方式是創造出一個平等初始的情況,然後再想想他會同意哪些原則?而如何創造出平等初始的狀況呢?他用了無知之幕來做這個思想實驗,在一個無知之幕後做選擇,大家不知道自己的種族、宗教信仰、性別、階級、膚色、政治立場、健康狀況、學歷、家庭背景和優缺點,所以羅爾斯推想在這種情況之下做出的選擇不會是功利主義,也不會是自由至上主義,而且會有兩種正義原則,其一就是人人皆有的基本自由,第二個就是社會經濟上的平等。以上是羅爾斯的自由主義思想。
追求正義的目的常是為了使每個人都能站在相同的起跑點上,不論個人的種族、地位、性別等,不過這種起跑點所代表的公平性卻時常受到質疑,因為人們都會以自身的利益為考量為這社會訂下種種規則,而大多握有權力的人即是那些位於金字塔頂端的富人或官員,因此社會中所謂的公平常常形同虛設。就是發現了這些道德上的任意因素,羅爾斯才會提出無知之幕的概念。若人們都站在無知之幕後,沒有一個人會知道自己在這社會中的地位,甚至是性別。藉由這種不確定性,羅爾斯相信不會有人敢任意訂下種種不平等的規則,而這即是無知之幕所要達到的目的。
回覆刪除在西方,主流的政治哲學可說是自由主義了,近年較能有效地挑戰自由主義的論述霸權的,則首推異軍突起的社群主義著名自由主義者羅爾斯與著名社群主義者桑德爾的爭辯很有代表性:羅爾斯在1971年出版了《正義論》,鞏固自由主義作為主流論述的地位
回覆刪除本週的羅爾斯主義的基本命題是透過無知之幕這個思想實驗來進行公共政策的制定。無知之幕這個思想實驗室透過所有公民拋棄原本的性別、種族、階級、信仰、出身等社會身份,並秉持著理性思考的狀況下,來對公共政策做出選擇。而本章首先討論了這樣的契約是否具備履行的義務,而一個契約建立理應建立在自主及互惠之上,然而在實際狀況下卻會因資訊的不對等,或是受到極端狀況的壓迫下,而作出了不平等的選擇,然而無知之幕的假設彌平了一切的資訊不對等以及極端的狀況,在羅爾斯的想法中為一完美契約的實踐。而羅爾斯認為在無知之幕下所做出的選擇既不會是種姓/封建制度,也不是自由至上或才能至上,而是重視合法期望的平等自由主義,此主義認為一個人的成功不應完全是它本身的道義應得,而是在正義原則建立後,依照此原則去獲得的合法期望,使得在差異依然存在的狀況下,能有一個較合理的分配。
回覆刪除羅爾斯的自由主義,無知之幕的觀念,是摒除一切立場之後,訂出的正義原則。因為沒人在一開始訂定規則時擁有優勢,所訂出的基本原則應當符合公平,而且能保障人權、自由。而差異原則則是認為分配正義不應該建立在天分、出身等道德上的任意因素,具有優勢的人應該善用其天賦,幫助弱勢,彌補因道德上的任意因素造成的社會不平等。分配正義不在於獎勵美德或道義應得,而是回應規則確立後的合法期望,而這樣的規則是符合正義原則的。比起自由至上主義或是齊頭式平等,羅爾斯的自由主義不會壓抑有才能的人發揮才能,允許社會上的差異,應該是更能達到「共善」的理念。
回覆刪除羅爾斯提出無知之幕這個概念,排除人在這世上社會階級、種族、才能等各種因素的影響,每個人不會知道自己未來會被分配到何種財產。只有在這種情況之下所訂定的社會契約才能真正的福和每個人。羅爾斯還提到了另一個原則,人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擁有何種天賦等都是偶然的條件,如果有人因此獲得了優勢、有人卻就此處於劣勢,處於優勢的人有義務去從事讓劣勢的人獲得到他們所沒有的利益,才能符合在無知之幕之下所產生的「差異原則」。
回覆刪除我滿喜歡羅爾斯的自由主義概念,這個篇章所舉的幾個例子都讓我心有戚戚焉。我有點好奇作者安排自由至上主義在前,羅爾斯的自由主義在後的原因;我個人是因為作者的安排,先接受自由至上主義的洗禮,後來接觸羅爾斯的自由主義之時覺得相較之下平易近人許多。羅爾斯的自由原則有些近似於功利主義,而差別原則像是針對功利主義的反制,我非常欣賞這樣的安排,既不主張齊頭式的平等,又能為社會底層提供翻身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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