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斯的無知之幕是一種有點荒謬的假設,我們的認知建立在自己生活經驗中所接觸過的事件,也就是說,如果今天將人放在無知之幕之後,隔絕了一切的背景,那麼這個人就不會有思想,而只剩下本能。這樣的人要判斷複雜的社會制度,或者是預期到自己的未來利益,我認為有相當的困難。其次,羅爾斯的論調帶有一點齊頭式平等的味道,印象中在我們高中的時候要學習社會正義的精神,裡面有提及的一點是,齊頭式平等不是真平等,也因為每個人的立足點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才存在了追求「實質平等」的理想。社會中的人做出的決策必定都會遭受到自己的背景所影響,例如需要從底層向上爬的政治家,某些程度而言才會真正的去關懷並且解決社會底層的困境。但是,我們不一定要被利害關係所左右,與其追求不可能存在的無知之幕,還不如追求更大的道德勇氣吧!
我覺得無知之幕是一個有趣的假設,當隔絕開那些外在因素時,人們所做的決定的確可能公平,只是這又會出現一個弔詭─當人們去除掉那些背景、經歷等條件時,那些人又還會是「自己」嗎?如果沒有那些經歷就不會有此刻的思考,而背景也意味著衡量此時的這個決定是否會影響未來,所以說這些外在條件型塑了一個人的基本;但又不能否認,它們也干擾了決定本身,讓決定不再只是取決於過去的樣本與未來的發展,反而添加上千絲萬縷的想法。
羅爾斯所提出關於社會不平等的主張在我來是相當完善的,無知之幕抽離了人們所不同的各自立場,純粹以身為人的理性本身來作為決定判斷的道德標準。進一步延伸出道德上的隨機因素不應該主張道義應得,將道義應得和合法權益做出劃分。為社會平等提出了相當有利的見解。此外對於社會平時視為理所當然,甚至見怪不怪的一些觀點和看法,羅爾斯也發表了可說是振聾發聵的一番講解,令人重新思考平時我們一直視為正常、視而不見的議題。
一開始我還滿喜歡無知之幕的初始想法,雖然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但由這個假設讓人們處於不知自己是誰的狀態下,為了避免使自己成為不幸的那個人,每一個人的人權都會被保障到,不會有恃強欺弱的情況,感覺較能達到理想的公平正義。但我想這個無知之幕,到底無知的限度到達什麼程度呢?我們每個人都是由一些外在、身旁的事物所塑造出來的,如果自己的一切身分都是未知,那麼那些想法、自我還會存在嗎?所以我覺得這個假設雖有其可取之處,但依然是一項僅能存在理論之中的理論,無法真正解決現實社會中的問題。
契約的道德約束力為自主、互惠。但是自主哪裡?護會又在哪裡?我覺得每個人都不得不承認,自主永遠都會有壓力、互惠也只是一個表面而已。而差異原則似乎帶來了更多的正當。雖然差異原則看起來很好,但是太難實現了,自私自利的人永遠比那些富有道德的人多啊。我覺得無知之幕是一個個很好的想法,未開化的原始人,應該可以說是無知的對吧?沒有人比他們更有經歷了,所以他們從無知之幕做了選擇,然後才漸漸的有了知識,變得無知、有了歷史。
讀完以後感覺這章提到的羅爾斯主意避開了自由主義和效益主義各自的矛盾之處與爭議點,甚至不像康德提出的幾近修行般的自我約束,而是要求人們在審視正義之時應當先回到自身最原始一無所有的狀態來討論之,從而自行了解並做出合乎正義的決定。這個說法我覺得還滿不錯的。它不像原始的效益主義將正義過於功利化,也不會淪落到自由至上那種有時幾乎冷血無視他人的地步。而且他明白地將「道義應得」與「合法期望」劃出界線,如此便能讓學習者更清楚地追尋所要追求的正義。
我覺得無知之幕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就是先剝離構成人的一部分,再用剩餘的部分決定人希望處於什麼樣的環境。天賦、家世等等被剝離掉,看看我們真正希望的公平是什麼。不過我想這很有難度,畢竟我們很難剝離我們自身的一部分去思考我們想要什麼,我們所想要的往往會跟我們經驗掛勾。而且有些細節沒有明講,例如有天賦有才能的人賺了大錢,他應該為社會貢獻多少呢?多少算是人能接受並且不會抹消掉其行動力的極限呢?我覺得這個很難去界定,這個標準可能每個人都會有所差異-而這又與人生背景有關了。
致融認為無知之幕最頗讓人接受,就是因為無知之幕設定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背景身分與角色;因為不知道背景身分與角色,就不會有往下的想法。人性是可怕的,倘若知道自己的背景與角色,人們總會找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途徑,而忽略了他人的權益。無知之幕使眾人沒有目標,也不敢往下想下去,因為如果自己在的位置,遭受到的制度是非常不利的,自己豈不也要承受這樣的不公正?人性,總是味著自己的,很少會去想到別人,眾人總是利己不利他,這值得想想,如何解決?
關於無知之幕的想法,我一開始覺得很特別,在不知道自己未來的發展、背景、狀態之下去定出一套規則。前幾次的討論中,好幾次我也自己在思考這個問題,覺得我在覺每個決定,或是對老師提出來的議題想發表意見討論的時候,其實好像沒有符合任何一種特定的邏輯跟原則,感覺跟我對於那一件事情的經驗和我自己在那一個議題中扮演的角色有比較大的關係,總是容易以自身的經驗出發去設想最好的答案似乎不夠客觀。而讀到無知之幕的時候就覺得這樣的設定的確能夠排除這樣的問題,還不錯。
無知之幕是建立在對人性利己的防範所構思出的思考模式。在看完羅爾斯所提出的理論後,一開始我是認為這似乎是以人性為出發點,非常符合我們在立法或是訂定規則前的預設考量。我們都不想成為遊戲規則下的犧牲者,故到最後其實我們不是如大愛般將人的因素抽離,而只是單純以自生權益為出發點所進行的遊戲,但我不否認這樣做結果還是好。但問題就在我們是否能如幕後的他們一般,完全以設想的狀況去討論,我們很難不去明白自己在群體的位置,這樣的想法一旦存在,其實到最後很容易變成合法的自私。
無知之幕是一個很難真正實行的理想,但他背後的假設是很有道理的.要一群人一起制定一個能共同遵守的社會規則,唯一不會讓這個規則成為知識及權力擁有者的工具的方法,就是制定時我們並不擁有這些知識與權力,如此就能屏除人自私的本性,逼迫每個決策者都為弱勢找想.在現實社會中不可能完全做到,畢竟我們不可能真的忘記自己的社會需求,但如果去接近這個理想,我認為嚴謹有規劃的程序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規則制定時有正義的程序能將大家盡量維持在無知之幕的狀態下,那所得出來的結果將更容易被接受.
羅爾斯的無知之幕是一種有點荒謬的假設,我們的認知建立在自己生活經驗中所接觸過的事件,也就是說,如果今天將人放在無知之幕之後,隔絕了一切的背景,那麼這個人就不會有思想,而只剩下本能。這樣的人要判斷複雜的社會制度,或者是預期到自己的未來利益,我認為有相當的困難。其次,羅爾斯的論調帶有一點齊頭式平等的味道,印象中在我們高中的時候要學習社會正義的精神,裡面有提及的一點是,齊頭式平等不是真平等,也因為每個人的立足點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才存在了追求「實質平等」的理想。社會中的人做出的決策必定都會遭受到自己的背景所影響,例如需要從底層向上爬的政治家,某些程度而言才會真正的去關懷並且解決社會底層的困境。但是,我們不一定要被利害關係所左右,與其追求不可能存在的無知之幕,還不如追求更大的道德勇氣吧!
回覆刪除我覺得無知之幕是一個有趣的假設,當隔絕開那些外在因素時,人們所做的決定的確可能公平,只是這又會出現一個弔詭─當人們去除掉那些背景、經歷等條件時,那些人又還會是「自己」嗎?如果沒有那些經歷就不會有此刻的思考,而背景也意味著衡量此時的這個決定是否會影響未來,所以說這些外在條件型塑了一個人的基本;但又不能否認,它們也干擾了決定本身,讓決定不再只是取決於過去的樣本與未來的發展,反而添加上千絲萬縷的想法。
回覆刪除羅爾斯所提出關於社會不平等的主張在我來是相當完善的,無知之幕抽離了人們所不同的各自立場,純粹以身為人的理性本身來作為決定判斷的道德標準。進一步延伸出道德上的隨機因素不應該主張道義應得,將道義應得和合法權益做出劃分。為社會平等提出了相當有利的見解。此外對於社會平時視為理所當然,甚至見怪不怪的一些觀點和看法,羅爾斯也發表了可說是振聾發聵的一番講解,令人重新思考平時我們一直視為正常、視而不見的議題。
回覆刪除一開始我還滿喜歡無知之幕的初始想法,雖然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但由這個假設讓人們處於不知自己是誰的狀態下,為了避免使自己成為不幸的那個人,每一個人的人權都會被保障到,不會有恃強欺弱的情況,感覺較能達到理想的公平正義。但我想這個無知之幕,到底無知的限度到達什麼程度呢?我們每個人都是由一些外在、身旁的事物所塑造出來的,如果自己的一切身分都是未知,那麼那些想法、自我還會存在嗎?所以我覺得這個假設雖有其可取之處,但依然是一項僅能存在理論之中的理論,無法真正解決現實社會中的問題。
回覆刪除契約的道德約束力為自主、互惠。但是自主哪裡?護會又在哪裡?我覺得每個人都不得不承認,自主永遠都會有壓力、互惠也只是一個表面而已。而差異原則似乎帶來了更多的正當。雖然差異原則看起來很好,但是太難實現了,自私自利的人永遠比那些富有道德的人多啊。
回覆刪除我覺得無知之幕是一個個很好的想法,未開化的原始人,應該可以說是無知的對吧?沒有人比他們更有經歷了,所以他們從無知之幕做了選擇,然後才漸漸的有了知識,變得無知、有了歷史。
讀完以後感覺這章提到的羅爾斯主意避開了自由主義和效益主義各自的矛盾之處與爭議點,甚至不像康德提出的幾近修行般的自我約束,而是要求人們在審視正義之時應當先回到自身最原始一無所有的狀態來討論之,從而自行了解並做出合乎正義的決定。這個說法我覺得還滿不錯的。它不像原始的效益主義將正義過於功利化,也不會淪落到自由至上那種有時幾乎冷血無視他人的地步。而且他明白地將「道義應得」與「合法期望」劃出界線,如此便能讓學習者更清楚地追尋所要追求的正義。
回覆刪除我覺得無知之幕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就是先剝離構成人的一部分,再用剩餘的部分決定人希望處於什麼樣的環境。天賦、家世等等被剝離掉,看看我們真正希望的公平是什麼。不過我想這很有難度,畢竟我們很難剝離我們自身的一部分去思考我們想要什麼,我們所想要的往往會跟我們經驗掛勾。而且有些細節沒有明講,例如有天賦有才能的人賺了大錢,他應該為社會貢獻多少呢?多少算是人能接受並且不會抹消掉其行動力的極限呢?我覺得這個很難去界定,這個標準可能每個人都會有所差異-而這又與人生背景有關了。
回覆刪除致融認為無知之幕最頗讓人接受,就是因為無知之幕設定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背景身分與角色;因為不知道背景身分與角色,就不會有往下的想法。人性是可怕的,倘若知道自己的背景與角色,人們總會找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途徑,而忽略了他人的權益。無知之幕使眾人沒有目標,也不敢往下想下去,因為如果自己在的位置,遭受到的制度是非常不利的,自己豈不也要承受這樣的不公正?人性,總是味著自己的,很少會去想到別人,眾人總是利己不利他,這值得想想,如何解決?
回覆刪除關於無知之幕的想法,我一開始覺得很特別,在不知道自己未來的發展、背景、狀態之下去定出一套規則。前幾次的討論中,好幾次我也自己在思考這個問題,覺得我在覺每個決定,或是對老師提出來的議題想發表意見討論的時候,其實好像沒有符合任何一種特定的邏輯跟原則,感覺跟我對於那一件事情的經驗和我自己在那一個議題中扮演的角色有比較大的關係,總是容易以自身的經驗出發去設想最好的答案似乎不夠客觀。而讀到無知之幕的時候就覺得這樣的設定的確能夠排除這樣的問題,還不錯。
回覆刪除無知之幕是建立在對人性利己的防範所構思出的思考模式。在看完羅爾斯所提出的理論後,一開始我是認為這似乎是以人性為出發點,非常符合我們在立法或是訂定規則前的預設考量。我們都不想成為遊戲規則下的犧牲者,故到最後其實我們不是如大愛般將人的因素抽離,而只是單純以自生權益為出發點所進行的遊戲,但我不否認這樣做結果還是好。但問題就在我們是否能如幕後的他們一般,完全以設想的狀況去討論,我們很難不去明白自己在群體的位置,這樣的想法一旦存在,其實到最後很容易變成合法的自私。
回覆刪除無知之幕是一個很難真正實行的理想,但他背後的假設是很有道理的.要一群人一起制定一個能共同遵守的社會規則,唯一不會讓這個規則成為知識及權力擁有者的工具的方法,就是制定時我們並不擁有這些知識與權力,如此就能屏除人自私的本性,逼迫每個決策者都為弱勢找想.在現實社會中不可能完全做到,畢竟我們不可能真的忘記自己的社會需求,但如果去接近這個理想,我認為嚴謹有規劃的程序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規則制定時有正義的程序能將大家盡量維持在無知之幕的狀態下,那所得出來的結果將更容易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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