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第一組]第六週課後心得

Dear All,
我太晚貼文了!大家把康德的心得po在這裡吧~

7 則留言:

  1. 康德在道德判斷上有一種令人難以接受的潔癖,我們在討論時有說道,如果今天我們想要當一個全然的康德主義的信徒,那活著必然是一種累人的事。活著是因為活這件事情有價值,因此不能為了什麼東西而活,行事必須為了事情本身的價值,而不能為了其他的目標而做,如果有慾望,那最好需要透過理性加以抑制。康德給人一種反慾望的感覺,而他唯一存在的慾望大概只有「做理性判斷」的慾望,也因此,我認為康德主義基本上違反人性,如果想要完全的信奉康德主義,就必須擁有全然超乎常人的理智,而沒有衝動。儘管綁手綁腳而且違反人性,但是康德主義還是有其值得佩服之處,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大概就是他對「人」自身提出的問題和對人的重視,康德主義非常注重人的價值,他對於「人不能當作一個手段」的宣稱,可以說是彰顯「人本」精神的重要宣言。也許康德主義最重要的精神不再於我們應該如何去用理性克制慾望,而在於如何用理性去合理地為了人而做善事。
    而康德也許也不是要求我們完全排除感情去做全然理性的判斷,比方說在說謊的界定上,康德其實留了「白色謊言」的後門,讓我們在做事實陳述時有一個模糊地帶可以迴避一些壞的後果。我想,這一個部分也許是展現了康德也是充滿人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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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看完康德主義後的感想就是,康德主義是出於動機論,而功利主義是出於結果論。康德主義的一切行為,都是以動機上的心態來論,不去論結果,是目的而非手段。康德與自由至上理論的自由而言,是不同的價值看法;康德的自由論更加嚴苛,康德說趨吉避苦的人類,其行動並非是真正的自由,而是成為一種奴隸,一種食色愛慾的奴隸,他說人的舉手投足都是為了某一種自身外在的目的。
    而我的感想是,我很讚賞康德的動機論,因為動機是出於心,心是正的,自然會做出正的事情;但我也並非完全認同,為什麼?康德動機論,並不注重於結果,我們說動機出於心,而心正事正,但這件事不單單要只想到這邊而已。心一定要正,但如果想法只停留在心正,結果就會正,那就太表淺了。心正也要搭配智慧來將事情往後推展思考,以智慧來圓融圓滿處理接下來所會遇到的問題,結果才真的會正啊!
    書上說有人天生熱愛助人,他們有慈悲心,因為助人而得到快樂。但康德認為出於慈悲心的行善,沒有道德價值,因為助人是手段,自己快樂是目的。康德認為行善是為了行善,而不是為了自己快樂。
    我不完全贊同如此說詞,行善固然是為了行善,但自己感到快樂是附加價值,何必要捨去這種附加價值,兩種結合,並沒有任何不好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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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康德主義太過強求真正的理性了。誠然,他講的理論的確立論嚴謹,並且以敝人的能力來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他政治不正確,他說的話某種程度上都是社會要求我們希望做到的事。然而,人真得很難與感性-或者說是不理性切割。人都沒有辦法或者幾乎沒有辦法做到完全理性,衝動、情緒化組成了人很大一部分。貪小便宜、趨吉避凶、好逸惡勞等等,都是人在所難免的,而這之後衍生出的行為常常主宰了我們,康德會說這不自由,然而若真的按康德所講我想我們會有更大的拘束感。無時無刻去思考理性,去做他口中真正的自由,感覺上活著也太累了。就像我們都知道學生應該要讀書,不過整天念書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忍受不了。
    另外,他要求動機正確。往往我們考慮一件事並不只是因為我覺得做這件事是好事,而是我同時覺得我會有回報或者是我不會受到懲罰。獎賞與懲罰這兩件事是很直觀且往往是很多人的形式準則。這並不是完全功利,而是很難教導每一個人去尊崇所謂作為人根本中的理性。就像一開始我講的,他講的很多都是政治十分正確,但是我想大多數人是真的很難去尊崇這樣的條約。
    不過,作為學術討論絕對是一個良好的視角與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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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雖然說康德似乎可以解決前幾個主義的不完美,但是對我來說他並不是那麼的直觀,他把做一件事情的動機隔離出來,還得照他所說的方式去定義那個動機,我覺得不是很容易可以依循的一種邏輯,在社會化的過程之中,我們去做一件事情的原因一定沒辦法那麼單純了,比如說我們討論到孝順父母,這個例子就很弔詭,因為覺得想讓媽媽開心自己也做的心甘情願反而是不道德的,但因為覺得應該這麼做但心不甘情不願的去做卻是可以接受的,道德的。可是做一件事的動機可是是覺得應該這樣做也同時是覺得這樣做會讓人開心等等才會去做的,總之我認為理論上這樣討論當然是可以滿完美的去定義道德與否,但是執行面上我們真的很難把自己的動機分離的那麼細,如此單純。
    不過,透過這次的討論,我發現如果用康德主義來判斷一個人的道德感,有些人確實是可以利用近似康德主義的邏輯在行事,所以其實我很開心我有參與到這次討論,因為我瞭解了原本對我來說有點匪夷所思的人的邏輯,有一種開眼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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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康德對於自由和正義的定義相當嚴謹,真正的自由意志需要屏除慾望和立場,回歸到絕對的理性來下判斷,而唯有這樣定義出來的自由和正義才是正確的。也因為如此他也認為在這種絕對純粹的理性下人需要對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也因此他反對自由主義者自己完全屬於己的主張。我認為康德的主張雖然有點反直覺,但其定義相當嚴謹,從康德的思想中也延伸出了之後Rawls的正義論。不過我比較有興趣的地方是康德似乎對個人和群體間的關係較少著墨,若照社群主義的主張來看,人具有情境自我而人的情緒立場始終是無可避免必須要面對的一環,因此人需要對社群負有責任,當這樣的責任跟由純粹理性所推演出來的自然責任起衝突時,不知道康德若活在現代會對這樣的看法提出什麼樣的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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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這次討論讓我更加了解康德所要求的是純粹的美德意識,而我原本所想的「行善成習慣」與康德的理念依舊是完全不同的。只是,這也讓我更覺得康德主義的實行有其困難。人畢竟是會趨吉的,至少我至今所遇過的一般行善者,都不只是因為知道這件事是道德的而為之。如果為善於己一無所有,連助人得快樂都不能是行善的理由,那行善就會變得像機器一樣,一旦發現符合道德的行為便行動,就像被輸入指令並執行一樣,爾後所得到的種種回報都只是附加。如此冰冷的、不帶任何情感的善意,真的能讓社會迎向美好嗎?我不知道。我難以想像一個人對我伸出援手投以微笑,背後的理由卻不是因為看我得到安慰而同感歡喜,卻只是因為「應該做的」,連微笑都是因為「應該」微笑,那究竟會是怎樣的一番情景。這裡我並不是意圖批評康德的理念,因為他的理念並沒什麼錯,知道是符合道德的事變一無所求得去做,這當然正確。只是,若要將人與人之間情感上的羈絆給去除,幾乎也是再將我們之所以為人的一部分給消滅。難道對道德的推崇景仰,不能再更貼近人性一些嗎?不能讓它再更豐富些嗎?人們追求正義與美德,不就是為了實現一個和樂共善的社會,讓彼此的生活更美好嗎?沒有感情因子的生活就真的是人們所期盼、渴求的嗎?這些問題,我是真的不知該怎麼回答與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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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贊成康德的看法,在理性被最純粹的發揮的時候,我們可以知道最正義的判斷,也終於能脫離物慾的挾持,獲得真正的自由.我們都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宗教的道德要求比較高,而當得的理論據又跟宗教相近的嚴謹度,卻同時被賦予確切理由--理性的尊嚴.而康德所說的定然律令,尊重人必須為目的而不得為手段的價值,也以"放諸四海皆準"來闡述事實上我們慣稱為同理心,或在羅爾斯說的"無知之幕"下所遵循的規則,也就是當一個事情被放在任何人或情境之下都可以成立.這樣的解釋把我們習慣的道德描述得很清楚,只是在實行上較屬於思想上的認定,缺乏一個具體的標準,比起效益主義更難以確認,雖然都是訴諸理性,每個人的教育以及家庭觀念會造成看法不同,也會有一些灰色地帶.此外,人不可以被當作手段雖然確實保有了人性的尊嚴與權益,但有的時候,人的本能或者是慾望還是會把自己當成是手段,像是把自己的身體暫時當作滿足口腹之慾的手段,或者是犧牲自己的時間去做一張卡片,當作是祝福別人生日快樂並且自己也從中獲得喜悅的手段,在這些事情上看起來就有點過於嚴苛了.有的人會說,一個人要不要犧牲自己,是他的自由,但用康德的觀點看來,犧牲自己為別人做事不就也是把自己當成手段了嗎?但社會上如果人人都只顧到自己的"自由",不讓自己淪為手段,那可能會造成很多問題,像是有些重大建設就會因為不能徵收土地而無法完成,因為徵收土地就是把人當成手段了,偏偏有的時候我們不想要自己變成手段,卻又希望有人可以為了大家變成手段,這就又不符合所謂放諸四海皆準的"定然律令"了.人真的是矛盾的動物,也因此道德的思考才會那麼複雜吧,總之雖然可能實行上會遇到一些困難,但我欣賞康德的道德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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